生态文明建设成效获得国家肯定“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花落肇庆
西江日报讯(记者 陈洁)生态环境部12日正式发布公告,决定授予全国87个市县第四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称号,肇庆市名列其中,标志着肇庆拿下最具含金量的绿色招牌,成为广东省第三个获此殊荣的地级市,生态文明建设成效获得国家肯定。
肇庆市是粤港澳大湾区重要的生态屏障,一直高举绿色发展大旗,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等各方面。2018年9月,《肇庆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实施方案(2018-2020年)》印发实施,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全力打造湾区生态绿洲,加快绿色崛起。
肇庆市委、市政府把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创建作为“一把手”工程,成立由市长担任组长的高规格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领导小组,并建立工作台账,落实每个部门的绿色工作责任,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全市统筹、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的创建工作格局。
三年以来,肇庆以创建工作为契机,全力实施蓝天保卫战,碧水攻坚战,净土防御战,全面推动河长制落地生根;划定生态控制线,在开发建设过程中,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推动各级干部落实环境保护“一岗双责”,各级全面树立绿色执政理念,持续增加城市公共绿地供应,坚持植树植绿,优化绿色产品供应。
肇庆还全力推动产业绿色转型,制定《肇庆市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配套环保政策》《肇庆市西江水质保护负面清单(试行)》,严格落实“优化开发区、重点开发区、生态发展区、禁止开发区”四级管控。近年来,全市没有审批电镀、印染、陶瓷、制革等重污染项目,出台传统低效产业退出和整治提升工作方案,依法加快推进印染、电镀、造纸、制革等传统低效产业和重污染企业退出,推动重点陶瓷企业完成“煤改气”。同时,肇庆积极构建战略型新兴产业体系,“生态友好”成为项目落地的第一道门槛,全市努力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
在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市创建工作的带动下,全市党政领导干部贯彻绿色发展理念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生态文明建设的社会参与度、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
今年以来,肇庆水环境质量多次进榜全国前列,西江、北江、贺江等大江大河干流肇庆段水质优于Ⅱ类标准,其中,西江肇庆段225公里为全国水质最好的河流之一,西江交接断面水质实现100%达标,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持续保持100%,有效保障肇庆和粤港澳大湾区其他城市群众的饮水安全。
空气质量实现持续改善,蓝天白云常驻天空,上半年,肇庆空气质量综合指数的改善幅度、优良天数的增加幅度、PM2.5的改善幅度等三项数据名列全省第一,1-9月综合指数改善全省排名第五,优良天数比例增加全省排名第一,PM2.5降幅全省排名第四,臭氧降幅全省排名第一,“肇庆蓝”成为群众幸福生活的又一张美丽画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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