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文为民”的生动实践□ 特约评论员 桑胜高
“创文迎检已暂告一段落,相关工作是否还要继续?”面对当前社会上发出的疑问,肇庆市给出坚定的答案:相关工作继续推进,创文路上永不止步。接连几天,本报派出多路记者,奔赴各行各业,目睹他们在自己的岗位上继续前行。(9月16日《西江日报》)
“全国文明城市”是集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生态文明等创建成果于一体的综合性荣誉称号,是城市建设水平、发展进步幅度、文明进步程度的集中体现,是城市综合实力的符号象征,是不可多得的无形资产和金字招牌。能获得“全国文明城市”殊荣,既是一种莫大的荣耀和自豪,更是一种无形的激励和鞭策,它会让城市在今后的发展进程中底气更足、信心更强、劲头更大。正因如此,包括肇庆市在内的很多地方都在力拼这一殊荣,力争早日将这一金字招牌纳至名下,为城市带来更大的生机与活力。
即便如斯,创文的作用和意义远非于此,其更重要的作用和意义则在于惠及人民群众,在于让人民群众的生活更幸福、更满意。也就是说,创文的最主要目的和意义在于“为了人民”。只有“为了人民”的创文才不偏离“轨道”,才契合“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需求”的要义,才能真正称得上有价值、有意义。在这方面,肇庆市作出了最全面、最深刻的诠释。肇庆市上上下下牢记“创文为民”的宗旨,坚持创文惠民、利民、便民原则,并将文明创建常态化、长效化,让群众更有满足感、获得感、幸福感,堪称“创文为民”的生动实践。
为什么要创文、为谁而创文?这是每一座创文的城市必须要回答的现实问题。只有弄清这个问题的答案,才能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而非仅仅是形式。诸多事实说明,城市是人的城市,创文的根本动力和目的皆在于城市中的“人”,皆在于让人民群众生活更美好。
创文的着力在哪里、重点在何处?要回答好这些问题,更要向人民群众问计。有道是“群众盼的就是我们干的”,作为为人民群众而开展的创文工作,首先要考虑群众的所急所需,比如群众经常走的路硬化没有、身边的路灯亮了没有、健身娱乐有没有很好的去处等,都是创文工作中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只有解决好这些问题,创文和惠民才能融为一体、不沦为“两张皮”。肇庆市创文坚持造福人民,聚焦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扎实推进“民生微实事”“城市微改造”,全面启动“古端州·新活力”三年行动,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全面提升城市整体面貌,在创文中不断增进群众福祉,坚持各项工作力度不减,通过创文真正回应了群众关切、满足了人民群众所急所需,深刻诠释了“群众有所需、创文有所应”的真正含义。
实践反复证明,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亦是推动各项工作不断向前的可靠保障和动力。可以肯定的是,只要创文是真心为民,就一定能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也因此,肇庆市目前取得的创文成果,正是全市广大人民群众支持创文、拥护创文、参与创文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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