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帖”牵出一个“私人动物园” 端州警方查获野生动物活体12只

西江日报 2020-09-15 01:56

西江日报讯(记者 杨丽娟 通讯员 杨日明 钟红) 近日,端州公安联合肇庆市农村农业局破获一起非法饲养国家重点保护动物案,查获野生动物活体12只,涉案价值达13.4万元人民币。

“海龟生活人工海水的盐度温度是多少?水獭如何驯养?……”今年5月,网上一条“求助帖”引起了端州警方和森林公安的警觉,水獭和海龟均属于国家重点保护动物,任何个人和单位饲养要先取得相关资质。如此“业余”的提问,发帖人有非法贩卖、收购野生动物的重大嫌疑。

为尽快查清真相,端州公安联合森林公安顺藤摸瓜,在分局大数据实战中心的技术支持下,全面开展跟踪摸查等侦查工作,很快锁定网络发帖人的身份信息及落脚点。

5月29日,端州公安联合森林公安开展联合抓捕行动,嫌疑人朱某彬(男,34岁)在四会市南江工业园某厂区落网,民警现场查获野生动物活体12只(条)。

办案民警搜查发现,朱某彬所在的石材厂宿舍区内“别有洞天”,除放置普通的生活用品,更有囚禁海龟、水獭、蛇、蜥蜴等动物的铁笼、玻璃缸、木柜等器具,动物品种多样,数量不一,俨然一个小型的“私人动物园”。

厂区人员反映,这个区域是朱某彬的“私人禁区”,他以“个人隐私”为由不让他人接近,每天由其本人亲自喂养动物。直到民警抓捕朱某彬时,众人才发现厂区内竟暗藏如此多重点保护动物。

经华南野生动物物种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涉案的12只(条)动物物种和保护级别分别为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缅甸蟒2条,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小爪水獭3只和绿海龟1只,未列入保护动物的鬃狮蜥4条和猪鼻蛇2条,涉案价值达13.4万元。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朱某彬交代自己是一名蛇、蜥蜴等爬行类宠物爱好者,在未取得国家重点保护动物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于2014年6月至2019年11月期间多次通过线上、线下等渠道购得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活体并在家饲养。目前,朱某彬因涉嫌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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