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用这些药不能晒太阳
西江日报讯(记者 潘粤华)你知道吗?在服用或外涂某些药品之后,是不能晒太阳的,否则身体就会出现如红斑、水疱、水肿等症状。在临床上,这被称为“光敏性药疹”。为什么是光敏性药疹?服用哪些药物容易引起该类症状?就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肇庆市中医院皮肤科主任医师谭颖。
谭颖介绍,光敏性药疹的本质,是一种外源性物质(药物)所引起的光敏反应,分为光毒性药物反应和光变态药物反应。“光毒性药物反应是指进入人体的光毒性药物达到了足够浓度,在紫外线的照射下引起的组织或细胞直接损伤。其典型表现为,暴露的皮肤上出现明显的‘日晒伤’样表现,如局部弥漫性的红斑、水疱,局部灼痛感,严重时甚至出现寒战、发热等全身症状。”谭颖说道。
而光变态药物反应是指光敏感性药物作为一种过敏源,与身体内的蛋白质结合形成完全抗原,当再次服用这个光敏感性药物,同时暴露在日光下时,暴露部位出现的瘙痒性湿疹样皮疹表现,如红斑、丘疹、水疱、水肿等,常有自觉的瘙痒不适和灼热感。
至于常见的光敏性药物,谭颖介绍,有如四环素、多西环素等四环素类药物,诺氟沙星、氧氟沙星、环丙沙星、司帕沙星等喹诺酮类药物,灰黄霉素等抗真菌类药物,D-860等口服降糖药物,还有异丙嗪、氯丙嗪等镇静药物,速尿、氢氯噻嗪、氨苯蝶啶等利尿药物,以及吡罗昔康等非类固醇类抗炎药物。
当出现光敏性药疹的情况时,如果药物不是必须的,那么医生可考虑换药。“如果药物的种类无法替代,那么在外用或服用这些光敏性药物后,应注意避光、防晒。”谭颖建议,如果有明显的皮疹症状发生,应及时口服各种抗过敏药物(抗组胺药物)治疗,外用收敛、止痒的药物如炉甘石洗剂、丁酸氢化可的松乳膏等。如皮损肿胀、渗出明显的话,应在医生的指导下采取湿敷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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