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机动车逆行 破坏秩序惊扰行人

西江日报 2020-08-19 01:06

在西江南路,有人骑自行车逆向行驶。

在宋城一路与天宁路交汇处,一老伯骑自行车逆向行驶。

在天宁南路,一男子骑自行车逆向行驶。

在天宁北路,一男子骑电动自行车逆向行驶。

文/图 西江日报记者 杨永新

今年以来,端州区在原有的人行道上,设置了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的专行道,并设置有清晰的标识。那么,非机动车是否各行其道,按指示行驶呢?8月17日、18日,记者来到端州区部分路段蹲守观察。

17日,在天宁北路,靠着高要人民医院的人行道上,划有专用的自行车道,并有清晰的自行车标识和行驶方向的箭头。记者在现场看到,绝大部分市民都遵守规定,按箭头方向行驶,秩序井然。但是,也有人骑着自行车或电动自行车逆向行驶,导致正常行驶的车辆要避让,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同样在天宁北路,好世界商业广场外的人行道上,一样划有专用的自行车道,但仍然有市民骑自行车或电动自行车逆向行驶,特别是电动自行车,行驶速度很快,有的驾驶人甚至不进入车道内,而是走到车道外,让行人避之不及。街道上虽然有巡逻的志愿者,但还来不及劝导,对方已扬长而去。

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些驾驶电动自行车逆向行驶的人员中,外卖员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占了一半,这些年轻人骑着电动自行车左右穿插,像在耍车技。有市民建议,对于外卖车辆,应该从源头抓起,公司应加强教育和管理,对于屡屡违反交通规则的人员给予重罚,甚至开除。

18日上午,记者在宋城二路、西江南路等路段观察发现,骑自行车或电动自行车逆向行驶的还时有发生。有市民提到,有关部门应加强宣传,街上的志愿者更应该主动劝导,有必要时,对于违规者,执法部门要给予处罚。

那么,对于自行车或电动自行车逆向行驶,交警部门如何处罚呢?市交警支队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非机动车逆向行驶的,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的,或驾驶电动自行车超速行驶的,均处以50元罚款。

新闻推荐

记者在端州城区公园采访发现有人锻炼时践踏青草

在牌坊公园,一女子走在草地上。在城东公园内,四女士践踏草地。在宝月公园,一男子踩过草地。在牌坊公园,有老人在草地上锻炼。...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