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7万还1.5万老赖被告上法院
西江日报讯(记者 杨永新) 肇庆居民黎某借了唐先生7万元,后来只还了1.5万元,剩余的5.5万元拖着不还,结果被唐先生告上鼎湖区人民法院。近日,鼎湖法院作出判决,限黎某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5日内还清本金和利息。
唐先生从事出租猪舍中介服务,2018年,他为黎某介绍一处猪舍,并于同年和2019年为黎某支付7万元承租定金,希望在对方卖猪后取回。后来,黎某没有退还定金。唐先生赶紧找对方协商,双方同意将定金转为借款,并补立借据。
2019年5月,到了约定的还款期限,黎某尚欠唐先生5.5万元。唐先生虽然多次向催讨,但黎先生无动于衷,甚至不接电话,不回信息,处处躲避。“他不遵守诺言,不讲诚信,我决定告他。”唐先生说,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他将黎某推上了被告席。
鼎湖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依法传唤黎某。但在近日开庭时,黎某拒不到庭参加诉讼。对此,法院视黎某放弃抗辩、举证和质证的权利。最后,法官作出判决,限黎某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5日内,向唐先生偿还借款本金5.5万元,并从2019年5月3日起,按年利率6%计算逾期还款利息,至还清借款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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