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文明出行为肇庆畅行加分□ 特约评论员 徐剑锋
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各行其道,能够共建良好交通秩序。昨日上午8时许,记者在端州区端州四路观察,发现车辆与行人能够按照要求各行其道,做到文明出行。(8月4日《西江日报》)
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各行其道是对文明交通的最好实践,这是持之以恒“治出来”的效果,也是我们每个人都乐见的。
道路交通领域,是衡量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窗口。“文明行车,安全上路”,这是每一个文明市民最基本的素养,也是对现代社会文明最基本的要求。遵守交通信号灯、礼让斑马线、不随意变道等,是分分钟就能做到的。养成良好的文明出行习惯,是对自己、对他人、对社会最大的负责,而整个城市的大文明,皆是由这些点滴小文明汇聚而成的。
我们欣喜地看到,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各行其道在肇庆蔚然成风,绘出了文明交通的新秩序,这靠的是城市精细化治理。这几年,肇庆市一方面强化交通标线标牌等基础配套建设,另一方面加大交通专项整治力度,下足了绣花功夫,收到了良好效果。城市交通秩序要持续得到改观,就应始终坚持问题导向,针对交通出行出现的新情况、新矛盾“对症治疗”,打好教育、扣分、罚款等“组合拳”,矢志不渝、坚持不懈,直到文明安全行车规矩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形”。
当下,人们在谈到改善交通环境时,每每对“中国式过马路”“中国式违停”等嗤之以鼻。在严管严惩的同时,更应通过立标杆、树典型,让好司机、好行人的“好人效应”带动更多的交通参与者争做好人,个个礼让谦行,人人遵章守法,继而形成正能量的“水波效应”。
擦亮文明出行的金字招牌,习惯的形成在于坚持,归根结底,需要自律、他律更得靠法律推动。在文明出行上,无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还是《肇庆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规定不可谓不细,要求不可谓不严,关键要拿出法治姿态,不断强化法治手段,创新治理模式,倒逼每个人将规则意识入脑入心,让“开车有敬畏、骑车有路德、走路有礼仪”的“肇庆规矩”真正转化为自觉行动,久久为功而“习惯成自然”。
肇庆创文进入冲刺期,加强交通文明建设责无旁贷,必须先行一步。我们每一个人都应从遵守交通秩序开始,从人车各行其道做起,共同用文明出行为肇庆畅行加分、为创文添彩,推动全市交通文明建设实现新跃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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