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项目拍地即可建设

西江日报 2020-07-28 01:56

西江日报讯(记者 陈洁) 日前,记者从市自然资源局了解到,《肇庆市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实施方案》已正式印发。肇庆市将试行工业“标准地”出让方式,宗地出让前即明确规划等条件,并做好“五通一平”工作,工业项目拍地后即可建设,提速建设速度。目前肇庆市将先在肇庆高新区、肇庆新区进行试点,并逐步向全市推广。

“标准地”是指事先明确规划条件、投资强度、能耗标准、环境标准、亩均税收标准,明晰土地“招拍挂”出让前置条件,进行公开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用地企业取得“标准地”并作出承诺后即可开工建设,建成投产后,再按照既定标准与法定条件验收。

“标准地”指标主要包括规划指标、环境指标、能耗指标和经济指标等四大类。规划指标包括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所占比例等指标。根据区域评估(评价),环境指标主要包括环境空间管控要求、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质量标准和环境准入清单等指标。能耗指标包括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指标,已完成区域能评的地块根据区域能评细化相关指标。经济类指标包括投资强度、单位产值、税收贡献等。各地土地储备部门将拟出让宗地信息函告发改、工信、环境、自然资源、商务等相关部门,由上述部门分别明确能耗指标、环境指标、规划指标和经济指标和违约处罚条款等要求后,连同出让申请一并交自然资源部门审核。

出让前,肇庆高新区、肇庆新区管委会将做好“标准地”出让地块“五通一平”基础配套设施建设,确保土地四至清楚,权属无争议,达到“净地”出让条件。

土地竞买人竞买成功后,由肇庆高新区、肇庆新区管委会或其确定的部门(机构)与土地竞得人签订“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根据土地出让前确定的规划、环境、能耗、经济等指标标准进行约定,并对开发进度要求、抵押条件、退出机制、复核办法、违约责任等作明确约定。

为进一步提速工业项目效率,“标准地”出让项目的竣工、投产实行分阶段验收管理。投产初始运行约定期限届满后,肇庆高新区、肇庆新区管委会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已经出让的“标准地”的单位产值、税收贡献、能耗、环境等指标进行履约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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