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管齐下治理闯红灯□ 特约评论员 高健
行人闯红灯、横穿马路,不仅给自己带来危险,也给别人带来安全隐患。近日,记者走访端州、鼎湖和高要部分路段路口发现,仍有部分行人不顾危险,“勇”闯红灯,横穿马路,险象环生。(7月16日《西江日报》)
“赶时间”“习惯了”“凑够一堆人就过马路,和红绿灯无关”“大家都在闯,我也随大流”,这些从众心理的闯红灯,影响了道路交通的正常秩序,这种行为不光是不文明,更是把生命当儿戏。笔者认为,要想不让“闯红灯”成为久治不愈之顽疾,当需打好杜绝闯红灯的“组合拳”。
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早在2004年5月1日,我国就颁布实施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行人的交通违法行为有处罚的相关条文,包括行人不在人行道上行走、过马路不走人行横道线、闯红灯等行为。众所周知,违法,就该依法接受处罚;守法,则是应当承担的法律义务。在执法方面,不妨借鉴一下外国的一些先进经验,譬如在德国,行人闯红灯是与个人信用挂钩的。你要是闯了红灯,别人可以长期贷款,你却不行,并且银行给闯红灯者的贷款利率要远比其他人高。
当然,按照目前各地的警力是无法做到全覆盖执罚行人闯红灯的违法行为。只有想方设法提高全民综合素养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闯红灯的问题。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仅仅是与人方便,更是对自己负责。要想大家都不闯红灯,除了适当处罚外,还需要媒体和管理部门加强宣传教育,要行人真正从观念上改变,让广大市民养成规则意识,而且让每个人都觉得闯红灯是件丢人的事。交警部门应该联合市文明办等单位,围绕“关爱生命,文明行路、文明骑车、文明驾车、文明停车”的工作主线,通过组织开展“文明交通社会大讨论”、持续开展文明交通主题宣传活动、进一步规范交通志愿服务等措施,继续深入开展文明交通行动,切实提高市民的文明交通素质,全面营造“人人守法,平安出行”的社会风尚。
不可否认,行人闯红灯除了和文明素养有关外,在一定程度上也与有些红绿灯设计欠合理有关。城市交通设施应该更加人性化,不仅要强化通过路口时不遵循红绿灯指示的惩罚,还要把交通设施和相关的配套措施进一步完善,如此,行人闯红灯的现象自然可以得到缓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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