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好还钱却不还男子被告上法庭
西江日报讯(记者 杨永新 通讯员 杨文伟) 黎某和孔某等人签了协议,黎某注资入股对方做生意。结果孔某等人既不履行协议,也不退还黎某的入股资金。近日,双方上了端州区人民法院,黎某赢得了官司。
2018年初,原告黎某与被告孔某等人约定,由黎某注资160万元,给孔某经营生意,同时约定如未能按协议运作资本,黎某可获赔160万元注资款及相关经济损失,并计付利息。
黎某依约履行了出资义务。但接下来发生的事却让他烦心。原来,孔某收到黎某的注资款后,并没依约履行资金运作。双方为退股发生纠纷,经协商将入股资金转为借款,并由孔某等相关人员共同担保。但截至2019年3月,黎某仍有104万多元出资款没有收回。
2019年8月,黎某将孔某等人诉至端州法院。端州法院依法查明事实,并判决孔某等人向黎某退款本金104万多元及利息,相关人员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一审宣判后,原、被告双方均未提起上诉。黎某认为法院判决客观公正,于是送去锦旗以示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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