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再向中小微企业送金融好礼

西江日报 2020-05-11 01:07

西江日报讯 (记者 陈松连 通讯员 邓锦波) 为进一步完善肇庆市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支持力度,近日,肇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肇庆市财政局联合印发《肇庆市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以推动实体经济尤其是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肇庆市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由市政府组织,省、市、县(市、区)多渠道筹资设立,专门用于对合作金融机构为肇庆市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按《实施办法》贷款后产生的风险损失按约定给予一定补偿的专项资金。肇庆市成立风险补偿金工作小组,由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局、人民银行肇庆市中心支行、肇庆银保监分局以及出资县(市、区)政府等相关单位联合组成,并下设办公室在市工信局,作为风险补偿金日常管理机构,具体事务性工作由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承担。

根据《实施办法》,风险补偿金的合作对象为在肇庆市依法设立的银行业、保险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支持对象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依法在肇庆市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以及符合肇庆市产业发展方向、产业前景清晰、行业相对成熟、稳定发展的中小微型企业。

据了解,风险补偿金的贷款办理包括线上和线下两种方式。其中,线上方式是指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电子渠道,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在线自助贷款的网络融资服务;线下方式是指采用传统模式人工受理企业的贷款或保险(担保)申请。根据两类贷款的特点,线上、线下贷款相应采用事后、事前两种不同的审核确认方法列入风险补偿金的范围。风险补偿金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风险共担的原则,由风险补偿金和合作机构共同承担企业贷款本金损失风险。

此外,为鼓励支持中小微型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肇庆市建立重点企业数据库管理制度,把肇庆市专精特新企业、“规上”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肇庆市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企业、上市(挂牌)企业以及上述类型相应培育库企业、创业创新大赛获奖企业、上年度开展技术改造企业以及获得国家、省相关荣誉称号的中小微型工业企业纳入重点企业数据库管理,由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定期跟踪服务,及时收集相关融资需求信息并推送给金融机构,使企业优先享受融资对接服务。

为进一步加强监管,肇庆市还建立贷款风险叫停机制。当单一合作银行发放的风险补偿金贷款逾期率达到总贷款余额10%或逾期贷款余额合计达到2500万元时(两者最先达到者),合作银行应立即报告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暂停发放新增风险补偿金贷款。同时,健全信息交换和工作配合机制,共同维护风险补偿金的良性运作。

值得注意的是,为完善失信惩戒机制,合作机构如在合作年度内骗取或套取财政资金、变相增加企业融资成本或发生其他重大失信行为的,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将终止其合作资格。被终止合作的金融机构2年内不得重新申请为合作机构。如发生代偿的中小微企业及实际控制人存在骗取贷款、恶意逃废债务等行为的,通报给有关单位实施联合惩戒,3年内不得申报各级各类政府扶持资金,违法情节严重的将直接列入诚信“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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