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今年要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

西江日报 2020-04-06 01:06

西江日报讯(记者 陈洁) 日前,2020年的排污许可证申领工作已经开始。列入今年发证登记且需要整改的固定污染源,要在9月底前基本完成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届时肇庆市所有固定污染源将实现排污许可证全覆盖。

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规定,今年须领取排污许可证的行业一共有87个,其中肇庆市较集中的行业包括日用陶瓷、精细化工、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玻璃制品制造等。肇庆市要求,各地要结合管理要求,应查尽查、应发尽发,倒排工期,按行业、分时间段完成清查、申报、审核、发证登记等工作,确保9月底基本完成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发证登记。

围绕全覆盖总目标,除做好未领证行业的登记工作,肇庆市还将对2017-2019年已核发的33个行业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许可证进行清理整顿。清理整顿和发证登记两项工作同步部署、同步开展,全力推进。肇庆市要求各地应将区域内核发排污许可证或登记管理的所有固定污染源纳入排查范围,全面摸清底数,既要确保完成清理整顿,又要全力完成2020年发证登记工作。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腾出时间、腾出空间。10月起对清理整顿和发证登记工作开展回头看。

记者了解到,今年的排污许可证登记工作将加大帮扶。坚持以改善区域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改革的精神正确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对存在问题的排污单位,给予合理整改期,强化帮扶指导,引导排污单位规范排污行为,按照“先发证再到位”的原则,实事求是、分类处置,防止“一刀切”。

肇庆市还要求,对于未按时限、要求申领排污许可证的固定污染源,应严厉查处其违法行为。对存在超标排放、未批先建等违法行为的排污单位,应结合实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对排污许可证给予整改过渡期的,应加强监管;对超过整改过渡期仍不符合许可条件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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