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自然村年底要基本实现雨污分流

西江日报 2020-03-17 01:53

西江日报讯(记者 陈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2020年全省一项重点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到2020年底,肇庆市所有行政村达到干净整洁村标准,全部自然村基本实现雨污分流,污水治理设施有效运行。进一步保障水体质量,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根据目标,肇庆市要完成约7400个村庄的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目前还需完成约4000个;要完成1.3万个自然村雨污分流工作,目前还需完成6300多个,全市村庄生活污水处理率要达到55%,任务艰巨。

根据肇庆市规划,各地可针对村庄情况,科学筛选并采用适合本地区的污水治理模式、技术和设施设备。譬如,一些乡镇正在建设镇级污水处理设施的,在地理位置上有条件能接入镇级污水厂的自然村,应优先考虑接入。其中,城镇周边的村庄、渔村、渔港生活污水优先纳入城镇污水系统统一处理。人口较多村集体经济较强的自然村,可采用集中式一体化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如果人口较少,废水产生量不多的自然村,可采用三级化粪池—厌氧池—人工湿地或净化沼气池等方式,这类模式处理效果可达标,处理后的废水可作农田灌溉等。

农村的污水沟多为明渠,今年将一并改造。污水通过管道收集或暗渠化,消除门前屋后污水沟,改善农村“污水横流”面貌。同时,以此为契机,加快推进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建设与改造,农村新建住房均要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户厕,已建卫生户厕无防渗措施的应实施防渗改造。2020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改造和建设任务,厕所粪污基本得到有效处理或资源化利用。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各级环保督察、审计的重点关注内容。为加强指导,肇庆市此前召开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工作现场会,强调各地务必高度重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市直各牵头部门要做好统筹指导工作,各地要切实履行属地主体责任,层层压实,责任到人,并对已建成的污水处理设施现存问题进行排查及整改,防止农村污水治理设施成为样子工程、晒太阳工程,要确保建好一个用好一个。

肇庆市将每月对各地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对一直排名靠后的县(市、区)进行约谈提醒。市政府督查室每季度将进行专项督查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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