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日起至6月30日肇庆市西江流域禁渔

西江日报 2020-02-29 02:15

西江日报讯(记者 王永强) 记者昨日从市农业农村局获悉,今年肇庆市西江流域的禁渔期为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目前,市农业农村局的工作人员已经就禁渔的相关政策向渔民进行了宣讲,并着手开展证照收缴和执法检查工作。

据介绍,为进一步加强对天然水域渔业资源的保护,根据《农业部关于发布珠江、闽江及海南省内陆水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农业部通告〔2017〕4号)精神,市农业农村局决定对辖区内江河(溪)水域实施禁渔期制度。

记者了解到,肇庆市今年的禁渔区和往年相比没有变化,仍为市辖区江河(溪)水域,含西江、绥江、贺江、新兴江、大沙河、龙江河、古水河、扶罗河、新招河、诗洞河等河流,禁渔期为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

在禁渔期内,除娱乐性垂钓外,在规定的禁渔区和禁渔期内,禁止所有捕捞作业。“在禁渔期和禁渔区进行捕捞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方法进行捕捞,一律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市农业农村局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值得关注的是,除了违法捕捞要追究相关的责任外,在禁渔区或者禁渔期内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的,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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