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加强疫情期环境监测严守安全防线
西江日报讯(记者 陈洁 通讯员 左允杰) 生态环境部要求,各地要紧紧围绕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进一步做好空气、地表水等相关应急监测工作。昨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疫情发生以来,肇庆市严格落实要求,加强监测强度,对三榕、狮山、九坑河等3个市级饮用水源地增加手工监测,并增加生物毒性、余氯2项指标的监测;疫情防控环保重点指标(点位)由专责人员监控,严守道道安全线。
监测数据显示,1月20日-2月24日,肇庆市各县(市、区)空气质量100%达到二级标准。5个水质自动监测站(含国考、省考、省控)所监测项目均达到Ⅱ类标准,优良率100%。
记者了解到,在1月6日至9日,肇庆市已开展了医疗废物环境监管专项整治,采取县(市、区)异地交叉执法方式,对全市20家重点医疗机构医疗废物贮存、处置以及医疗废水处理进行检查。其中,发现部分县区的医疗机构医疗废水投药消杀设施不完善,执法组已立即督促指导这些医疗机构增设了污水收集箱,配置了投药管、流量控制阀等设施,这些设施在2月初建成投入使用,在疫情防控中发挥了应有的效果。
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以来,肇庆市加强医疗废物每日调度,及时准确掌握医疗废物处理处置的动态实际情况。目前,肇庆市医疗废物由肇卫医疗垃圾处理站有限公司统一收集处置,处置能力为12吨/天。疫情期间,医疗废物处理设施处理负荷为58%,现有处理能力完全满足疫情医疗废物处置需求。
在防疫工作中,肇庆市加强医疗废物每日调度,掌握动态。同时加强对医疗垃圾处理站的督促指导,要求疫情医疗废物实行专箱收集,分区域贮存,专人负责,标识明显,专车转运,优先处置,疫情医疗废物必须做到当日收集当日处置完毕,整个收运、处置过程必须严格按章操作,并做好防护和消杀,确保处置过程不污染环境。据1月20日至2月24日的统计数据,医疗垃圾处理站共收集处理全市695间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251.569吨,其中涉新冠肺炎医疗废物1.7438吨,废气监测各项污染物指标均稳定达标排放,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率100%。
确诊病例居住小区、定点收治医院以及集中隔离点等场所的化粪池、下水道卫生消杀防控工作也不容忽视。市住建、环境、卫健等部门等组成联合督查组,对端州区、鼎湖区、高要区、封开县的相关场所进行了现场督查,对发现的问题一一指出并要求纠正,并建立污水污物监管信息共享机制,污水处理厂和定点救治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投药消杀情况、出水余氯、大肠杆菌群指标监测情况等信息及时共享,强化全链条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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