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严打哄抬涉疫情商品价格行为检查商家1030家次,查处案件9宗
西江日报讯(记者 王永强)记者昨日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为防止不法商家趁机哄抬价格、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春节期间该局组织全市市场监管系统进行地毯式检查,对全市各药店、市场、超市等经营主体开展专项执法行动。行动中查处了9宗哄抬疫情防控商品价格案件。
据悉,这9宗违法行为涉嫌哄抬口罩等价格、不按规定明码标价、销售三无产品等。9宗案件中有3宗发生在端州区、3宗发生在高要区、2宗发生在怀集县、1宗发生在四会市。发生在怀集县的一宗案件中的当事人将进货价1.2元/包(10只装)的口罩以20元的价格出售,涨价近17倍。
按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规范药品、医疗器械、防护用具价格行为提醒告诫的通告》,以及市发改局、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发布的《关于维护粮油等商品市场秩序稳定的通告》,市市场监管局再次告诫和提醒全市的相关经营企业和个体: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不得相互串通涨价,操纵市场价格;不得恶意囤积相关商品,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据介绍,为进一步做好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相关医药用品价格监管工作,维护正常的价格秩序,春节期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市各药店、市场、超市等经营主体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截至1月28日,全市出动266个检查工作组共998人次,检查单位1030家次,派发《关于规范药品、医疗器械、防护用具价格行为提醒告诫的通告》902份,对违法的9宗案件进行立案查处。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请社会各界积极监督,发现哄抬价格、未明码标价、价格欺诈和其他价格违法行为的,保存好相关证据后及时拨打“12315”“12345”投诉举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加强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对价格违法行为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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