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好用活监察建议书让监督“掷地有声”□ 高健
据西江日报报道,近年来,肇庆市纪检监察机关立足监督第一职责,将监察建议作为强化“再监督”的有效手段,深入分析、找准漏洞,打出“访、跟、问、督、考、派驻协同”六招,督促责任单位切实担当尽责,达到管根本、管长远的目的,彰显综合监督效果。
监察建议书是监察机关根据检查、调查结果,依法对被监察部门提出监察建议时所使用的文书。为强化监督执纪执法实效,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肇庆市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针对信访举报、派驻监督、审查调查及巡察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健全制度、堵塞漏洞,量体裁衣向相关单位发放监察建议书,指出发现的问题,提出针对性建议,并限定整改完成时限,用好用活监察建议书。如果监察建议书“一发了之”,缺少了后续的跟踪落实,往往会让监督的效能大打折扣,甚至根本起不了应有的作用。为了让监察建议书真正发挥效用,肇庆市纪检监察机关采取了发后“访查”专人“跟踪”、 经常“问询”定期“督办”、 随机“抽考”派驻协同的方式,扎实做好整改后半篇文章。在监察建议书明确整改措施、规定整改时限的基础上,适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确保整改真正落实到位、落实到岗、执行到人,确保监察建议书的有效性和权威性,让监督作用“掷地有声”。
监察建议工作是监察机关充分履行职责的重要体现,对监督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向有关单位提出监察建议,已成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职能的有效手段。结合日常监督、信访举报、巡视巡察反馈和审查调查中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案发的原因和特点,找准廉政风险点和管理制度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制发监察建议书,督促有关单位加强廉政教育、严格日常管理、堵塞制度漏洞、健全整改长效机制。肇庆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发挥监察建议书监督作用,保障综合监督效果,值得借鉴推广。
如何用好监察建议书,实现监察全覆盖,真正让监察触角抵达“最后一公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解决具体问题基础上,通过个体问题发现共性问题,针对共性问题,帮助找准风险点,真正让监察建议书既“医其受病之处”,又“塞其起弊之原”,推动标本兼治。
推动解决问题、改进工作、完善制度,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发出监察建议书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监察建议书这个小切口,推动标本兼治,追本溯源,查找制度漏洞,扎紧制度笼子。实践证明,坚持靶向治疗,用好用活监察建议书这一除弊利器,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作者单位:怀集连麦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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