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院31年,收案数量增长47倍鼎湖法院坚守公正司法砥砺前行

西江日报 2019-12-30 01:11

自2016年1月1日起,鼎湖法院按照上级法院的部署,集中管辖审理原属于肇庆市基层法院审理的行政案件,充分发挥了行政审判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有效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2016年1月-2019年11月,鼎湖法院共办理行政案件1378宗,连续两年有案例入选广东省十大行政审判案例,有效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为鼎湖区建设法治政府营造了和谐稳定的法治环境。

据了解,鼎湖法院积极稳妥处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充分保护当事人诉权,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对于群体性案件,认真把关、谨慎处理。在立案前,鼎湖法院认真审查行政起诉状,主动联系相关行政机关,促进行政争议在立案前解决。

肖某某因向四会市某行政机关申请纠正行政行为未果,一纸诉状将该机关告上法庭。在审查立案期间,鼎湖法院召集原、被告和第三人共同协商,最后由该机关主动承诺落实整改行政不作为的行为,最终肖某某申请撤诉。

审判中,鼎湖法院将协调工作作为判前必经程序,积极引导和鼓励当事人协商化解行政争议,尽可能地化解矛盾,促使原告撤诉,尽最大可能化解社会矛盾促和谐。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鼎湖法院充分行使释明权,耐心向当事人讲解行政诉讼常识,通过释明,帮助当事人明确自身的有利和不利因素,使他们理性地行使诉讼权利。

端州区某行政机关向第三人公司颁发了行政许可证,原告阮某某不服该机关此举,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该许可证。由于第三人公司在区域内影响力较大,鼎湖法院受理案件后,找准化解纠纷的切入点,多次向原告阐释相关法律知识和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工作,并开展“面对面”“背靠背”对话交流,促成解决方案,原告撤诉,使案件得到了协调处理,达到案件处理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相统一。

对在审查和审判实践中发现的行政执法、行政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鼎湖法院及时以送法上门、司法建议等方式反馈至行政机关,引导行政机关规范执法行为。

前几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相对较低。针对这一问题,鼎湖法院向两个县(区)发出《关于行政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的司法建议,两个县(区)均积极回应并承诺整改。通过整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明显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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