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严肃查处多起野外用火行为警方呼吁市民强化森林防火意识
西江日报讯(记者 杨帅) 近日,河源情侣燃放烟花引发山火的事件引起广泛关注。记者从肇庆市有关部门了解到,由于部分群众森林防火意识和法律法规意识淡薄,近期肇庆市各地出现多起违规野外用火行为。对此,肇庆市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严控严管野外用火,同时警方呼吁广大市民要遵守法律法规,进一步强化森林防火意识。
当前肇庆市大部分地区森林火险等级持续维持在高位,森林火灾易发、森林防火形势严峻。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森林资源,12月6日,市政府发布森林防火令,决定在2019年12月7日起到2020年4月30日三级以上(含三级)高火险天气期间,全市林区禁止一切野外用火,违者一律依法从重处罚。
但是仍有部分群众对森林防火令认识不足或者存在侥幸心理,依然违规野外用火。据悉,12月7日,怀集县连麦镇莲社村特排岭出现山火,接报后怀集县公安森林民警迅速行动,组织人员扑灭火种。经查明,违法嫌疑人陈某新于当日10时许,在怀集县发布森林防火戒严令期间,擅自到当地特排岭山场作业烧杂草而引起山火,过火面积达30亩,有林面积2.1亩。陈某新因违反《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怀集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戒严令》,受到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
12月8日,德庆县永丰镇文善村委会新村村民陆某娇在其村坑田山下的田间焚烧草堆,德庆县森林公安在巡查中发现后立即将其带回调查教育。经过教育,陆某娇深刻认识到野外违规焚烧行为违反了《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和《肇庆市森林防火令》,承诺以后严格遵守《防火令》,不再违规野外用火。
记者了解到,森林防火令发布后,肇庆市各地积极压实森林防灭火工作责任,切实加强火灾隐患排查和巡山护林力度,同时深入村镇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采取人防加机防等多举措严控严管野外火源。截至目前,怀集县已查处3宗违规野外用火行为;德庆已有1人因野外用火被行政拘留、5人接受调查教育;封开县2人因违反森林防火令被行政拘留;广宁县有3人因违规野外燃烧杂草被行政拘留。系列行动有效惩戒了野外违规用火人员,对社会各界起到警示作用。
警方呼吁市民,目前,肇庆市森林防火令仍在生效之中,全市森林公安机关将继续加大执法力度,对在林区范围内吸烟或携带火种、燃放烟花爆竹、烧烤野炊、烤火取暖、烧灰积肥、烧山烧杂等违法行为一律从严从重处罚。希望广大市民群众自觉遵守相关森林防火规定,杜绝一切违规野外用火,严防森林火灾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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