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宁非法采销河砂团伙被捣毁8人被判处有期徒刑
西江日报讯(记者 肖桂芳 通讯员 罗建彬)日前,广宁警方披露,以胡某贵、冯某生为首的非法采销河砂团伙案在广宁县人民法院开庭审判,被告人胡某贵、冯某生等8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
据警方介绍,2018年10月初,广宁警方接群众举报线索,在该县排沙镇春水瓦灶岗村绥江河段有人涉嫌盗采河砂进行倒卖。
接报后,广宁县公安局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专案组收集相关证据。
经侦查,胡某贵、冯某生等人从2018年1月开始,以入干股的形式联合在广宁县排沙镇春水绥江河段进行非法采销河砂,该团伙分工明确,有人负责采砂运输、有人负责联系销售,有人负责“安保”,形成了一条完整的非法采砂利益链。
该团伙通常选择在夜间非法抽砂。夜间作业,前来装砂的货车络绎不绝,严重影响当地村民的正常作息;装砂的货车又一路洒落碎沙及泥水,严重影响道路的卫生环境,当地老百姓深受其扰,却又敢怒不敢言。
该团伙成员非常狡猾、猖狂,多次逃避政府职能部门执法检查,甚至有过对抗执法的情况。严重影响当地正常河砂采销市场,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广宁县公安局按照上级公安机关部署要求,在全县迅速掀起扫黑除恶打击高潮。2018年10月25日,在掌握了该犯罪团伙的违法犯罪事实后,收网时机成熟。广宁警方牵头联合市绥江海事处、县水务局、县河长办等相关单位组成联合执法小组迅速行动,通过周密部署,精准出击,成功打掉了这一非法采销河砂团伙,现场查扣非法作业的抽砂船4艘,管道350米,采销河砂单据一批,封存盗采的河砂约1200立方米。随后,办案民警乘胜追击,以胡某贵、冯某生为首的涉案犯罪团伙成员悉数抓获归案。
经广宁县人民检察院批准,至2019年4月17日,胡某贵、冯某生等8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被广宁县公安局执行逮捕,冻结资金16万多元。今年10月21日,广宁县法院对8被告人进行了审判,8名被告分别被判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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