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积极探索群防群治机制全社会共同参与守护河湖

西江日报 2019-11-21 01:05

西江日报记者 杨帅

河长、民间河长、河道警长……如今,肇庆市河湖管护又添新力量。近日,记者从市河长办了解到,在党政领导负责的四级河长制之外,肇庆市还积极探索实施民间河长制度和河道警长制度,通过有效调动社会各界资源参与河湖管护,形成了群防群治、联动护河的局面,进一步推动了河长制从“有名”向“有实”转变。

特殊“河长”守护河湖

今年3月份的一天,市河长办工作人员接到电话,反映西江高要小湘河段有疑似非法采砂的船只。挂上电话,工作人员立即协调水政支队同事前往核实处理。来电话的人名叫冯维江,他有一个特别的身份——市级民间河长。

由于肇庆市河湖点多面广,日常的管护工作量大,加上管护执法力量薄弱,执法力度不足,一些基层河长对河长制工作还不够重视,而且部门联动不够,存在着“单兵作战”现象,导致开展河湖管理保护工作面临不少困难。

为鼓励全市广大群众共同参与到河湖管护工作中,同时强化河湖管护的执法力量,去年以来,肇庆市在全市范围内公开招募了一批民间河长(公益性志愿组织)和河道警长(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发动民间社会监督力量,强化河湖监管,进一步推进河长制工作深入基层一线、延伸到广大群众中,带动全社会共同参与河湖管护工作。

受聘为市级民间河长的冯维江,平时生活中便十分注重环保和公益事业,也特别关注肇庆市河湖生态健康。身为民间河长,他的主要职责就是对河湖进行巡查,对偷排偷倒、非法采砂等违法行为及时举证上报,同时负责收集群众对治水护水的意见和建议,搭建起政府与群众在河湖管护工作中的沟通桥梁。

冯维江介绍说,他每周可以巡河一到两次,自被任命为民间河长以来,他积极履行监督职能,先后多次向市河长办反映西江沿岸乱倒垃圾、乱扔死畜、工厂偷排污水等严重影响河道生态环境的问题。这些问题均被有效处理,切实维护了肇庆市水生态环境。

河道警长护航河长制

河道警长是肇庆市河湖治理工作中另一支重要力量。为配合河长制工作,市公安机关对应全市河长体系分别确定了市、县公安机关、公安派出所三级河道警长,协助河长开展河道管护工作,肩负起严厉打击各类危害水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持续开展涉及水事纠纷排查调处和巡逻巡查工作、切实为水环境综合治理提供服务保障的重任。

德庆县新圩镇河道警长、新圩派出所所长陈沛锋介绍说,在日常河湖治理工作中,河道警长充当了河长的“左膀右臂”的角色。通过新圩镇政府、水利、公安和群众力量的联动管护,有效打击了辖区内非法采砂活动。“河道总警长及警长要经常到负责河段进行巡查,定期对负责河段辖区的涉水警情、涉水不安定因素进行汇总、梳理、研判。通过开展治水联动处置、重拳打击涉水违法犯罪活动、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等工作,河道警长不仅充当了党政河长的参谋助手,还有效地为水利行政执法保驾护航。”陈沛锋说。

据统计,今年来,全市公安机关共侦办涉水环境污染以及非法采矿案32起,破案32起,刑事拘留118人,逮捕77人,移送起诉99人,同时还联合各级党政机关、水利部门、环保部门开展了多次联合执法,有效打击了涉水违法犯罪,加强了对破坏河湖生态行为的震慑力度,为保护肇庆市水生态环境贡献出公安力量。

目前,肇庆市共聘请了174位民间河长和河道警长,而这个数字还在不断壮大。市河长办有关负责人表示,只有凝聚治水共识、整合各界资源、不断提高社会公众参与度,发动社会各界力量,形成强大的“治水合力”,才能推动实现“河畅、水清、堤固、岸绿、景美”的河湖治理目标。“希望通过民间河长、河道警长发挥管河护河监督、宣传作用,带动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到全市管河护河工作中,共同守护肇庆市的绿水青山。”该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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