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冒充外商网骗21万元
西江日报讯(记者 陆志锋 特约记者 方斌 通讯员 吴君 李凯) 近日,肇庆市公安局大旺分局侦破冒充外国商人进行诈骗的系列案件,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21万元。11月7日,来自上海、深圳、厦门的三位女事主到大旺公安分局,领回了被骗走的钱财。
今年8月初,厦门市某灯具公司职员李女士接到一个来自丹麦的陌生电话,对方自称是丹麦某食品进出口公司职员“鲁斯”,欲向李女士采购其公司产品。
通话中,“鲁斯”一口流利的英文,话语中表露的专业及诚恳,使资历尚浅的李女士信以为真。随后双方互加微信好友,开始落实这笔“大订单”……
确认订单后,“鲁斯”称其三个月前曾到西安某果业公司拜访,因对方不会英语,想请李女士的公司帮忙代理翻译及采购400箱水果罐头,李女士同意了。
随后,“鲁斯”向李女士发送了该果业公司的微信联系人,告知她已经通过国外银行转账,并发送了付款凭证。因为国外汇款到国内一般要两天才到账,李女士深信不疑,一步步踏入了“鲁斯”早已设置好的圈套里。
在李女士成功添加果业公司的微信后,对方自称是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朱总”,还发来一份销售合同书。李女士按合同上一个中国建设银行的私人账号,转去了33000元。当天,“鲁斯”再次联系李女士,称要增加订单,需再支付20000元。此时,李女士察觉到不对劲,便在网上搜索西安某果业公司,联系到该公司真正的法定代表人朱某,朱某表示其公司并没有这笔订单,也不会通过私人账号收款。她这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于是前往公安机关报案。
8月30日,大旺民警掌握到“鲁斯”正在辖区活动的轨迹后,迅速前往抓捕,在一出租屋内将犯罪嫌疑人“鲁斯”抓获。
经调查发现,“鲁斯”并非外国商人,而是江西人,原名刘某明,现年34岁。刘某明供述:其准备了买来的手机卡、伪造的公章、变声器、还有易容硅胶等作案工具,在今年8月,通过假冒外商进行了5次诈骗,骗得资金共计21万元。
原来,刘某明在大学时期修读英语专业,并取得了英语专业八级的资格,他用自己本可引以为傲的本领,将毕生前途锁进牢狱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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