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两部门联合制定优待办法保障困难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住房
西江日报讯(记者 王永强)记者昨日从有关部门获悉,《肇庆市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住房保障优待实施办法》(以下简称《优待办法》)已正式发布,该文件由市住建局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制定。
据介绍,《优待办法》旨在帮助改善肇庆市的困难退役军人、其他享受定恤定补优抚对象基本居住条件,根据国家对优抚对象住房优待有关规定以及《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和完善广东省复退军人服务体系的意见>的通知》(粤委办[2017]2号)和《中共肇庆市委办公室 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和完善肇庆市复退军人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肇委发[2017]32号)精神,结合肇庆市实际情况而制定。
《优待办法》规定了享受住房保障优待的条件、级别、类目、办理程序等。据悉,住房保障优待分为公共租赁住房、自建住房、住房修缮加固和其他项目。其中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在自建住房时可申请一次性补助1万元,住房修缮加固最高可获得5000元补助。
新闻推荐
顺应市场转型趋势 创新“汽车+”活动模式2019肇庆秋季汽车文化节见闻
2019年国庆黄金周,尽管没有大型的车展活动,但汽车经销商频繁出手刺激消费,俨然一个热交换器,车市随之升温的同时,也导出一阵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