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湖畔空地停车收费引争议业主质疑开发商占用公共用地,开发商拒绝采访
围建起的停车场引来业主不满。 西江日报记者 摄
西江日报记者 新文
“这是小区的公共用地,开发商未经业主同意,无权开设停车场;停车场不仅收费,而且费用高得离谱,一个月七八百元。”近日,端州区星湖大道幸福湖畔小区业主陈女士十分气愤地对记者说,自今年8月开始,开发商在小区东门商业街周边的公共用地建起停车场收费,这让业主十分闹心。
当天上午,记者来到幸福湖畔小区看到,东片区商业街此前开放的免费停车位已围蔽起来,在西侧用闸门开设入口和出口,有车辆陆续自动感应进入停车。入口处张贴有收费标价、收费通知,落款为肇庆市鸿益物业有限公司。
业主李女士介绍,她于2017年入住,小区外围的空地一直是免费停车,今年8月,开发商未出公告、未经业主同意,就安装了两个闸口,对进出车辆收费。近期,还把停车不缴费的业主列入黑名单,禁止其车辆出入,业主为此多次报警。
“业主每天22时至次日8时停车免费,但很少人晚上这个时间才回家,如18时开始停车,就按6—24小时/23元封顶计算。”业主陈先生说,这样算下来一个月700多元,而且,中午回家吃饭停车,也要按每小时3元收费,一个月算下来都要上千元。
李女士告诉记者,停车场开始收费时,遭到众业主的反对和投诉,他们在“肇庆市网络问政平台”上质疑开发商是否占用市政或业主公共用地、收费是否有批文、收费是否出公告。10月下旬,停车场启用,张贴了收费标价牌,但当业主让开发商提供相关批文时,开发商未能提供。
对此,记者前往该小区物业管理处了解情况。物管工作人员介绍,他们只负责小区管理,停车场由开发商开设。问及能否提供开发商相关负责人电话,对方说“不认识,没有。”随后,记者拨通该小区开发商肇庆鸿益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电话,接电话的男子先质疑记者身份,后又称“有什么事你去问政府”,便挂断电话。
肇庆市自然资源局端州分局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块地属于幸福湖畔楼盘项目用地规划的建筑蓝线范围内。
■律师说法
属于非法占用公共用地
关于这块地是业主公共用地还是开发商所有,广东科业律师事务所律师韩伟华表示,首先开发商未经审批就私设停车场属于违规;其次,根据《物权法》相关规定,蓝线范围内的用地为市政用地或业主公共用地,开发商此举属于非法占用。
新闻推荐
西江日报讯(记者夏紫怡通讯员张嫣嫣)近日,端州区城西街道宝月社区联合市级挂点市社科联等单位在宝月公园北门开展“文明花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