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湖畔空地停车收费引争议业主质疑开发商占用公共用地,开发商拒绝采访

西江日报 2019-10-29 01:06

围建起的停车场引来业主不满。 西江日报记者 摄

西江日报记者 新文

“这是小区的公共用地,开发商未经业主同意,无权开设停车场;停车场不仅收费,而且费用高得离谱,一个月七八百元。”近日,端州区星湖大道幸福湖畔小区业主陈女士十分气愤地对记者说,自今年8月开始,开发商在小区东门商业街周边的公共用地建起停车场收费,这让业主十分闹心。

当天上午,记者来到幸福湖畔小区看到,东片区商业街此前开放的免费停车位已围蔽起来,在西侧用闸门开设入口和出口,有车辆陆续自动感应进入停车。入口处张贴有收费标价、收费通知,落款为肇庆市鸿益物业有限公司。

业主李女士介绍,她于2017年入住,小区外围的空地一直是免费停车,今年8月,开发商未出公告、未经业主同意,就安装了两个闸口,对进出车辆收费。近期,还把停车不缴费的业主列入黑名单,禁止其车辆出入,业主为此多次报警。

“业主每天22时至次日8时停车免费,但很少人晚上这个时间才回家,如18时开始停车,就按6—24小时/23元封顶计算。”业主陈先生说,这样算下来一个月700多元,而且,中午回家吃饭停车,也要按每小时3元收费,一个月算下来都要上千元。

李女士告诉记者,停车场开始收费时,遭到众业主的反对和投诉,他们在“肇庆市网络问政平台”上质疑开发商是否占用市政或业主公共用地、收费是否有批文、收费是否出公告。10月下旬,停车场启用,张贴了收费标价牌,但当业主让开发商提供相关批文时,开发商未能提供。

对此,记者前往该小区物业管理处了解情况。物管工作人员介绍,他们只负责小区管理,停车场由开发商开设。问及能否提供开发商相关负责人电话,对方说“不认识,没有。”随后,记者拨通该小区开发商肇庆鸿益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电话,接电话的男子先质疑记者身份,后又称“有什么事你去问政府”,便挂断电话。

肇庆市自然资源局端州分局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块地属于幸福湖畔楼盘项目用地规划的建筑蓝线范围内。

■律师说法

属于非法占用公共用地

关于这块地是业主公共用地还是开发商所有,广东科业律师事务所律师韩伟华表示,首先开发商未经审批就私设停车场属于违规;其次,根据《物权法》相关规定,蓝线范围内的用地为市政用地或业主公共用地,开发商此举属于非法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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