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朋友圈认错集赞免罚”是个好办法□ 武声

西江日报 2019-10-14 02:27

“我在机动车道上驾驶非机动车,被交警查获,我已承认错误。保证以后不再犯!大家为我点赞!”近期,有市民在朋友圈晒出自己的交通违法行为。本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目前肇庆交警在端州区对部分交通违法行为试行发朋友圈认错“集赞免罚”。肇庆交警这一创新兼具人性化的执法方式受到社会广泛关注。笔者不禁为之叫好,因为这一新颖的“柔性处罚”方式改变了市民对交警相对单一执法方式的看法,其执法效果值得点赞。

交通法规定,非机动车不能在机动车道上行驶,但随着电动自行车的迅速普及,电动自行车在机动车上行驶屡见不鲜,由于这种车体积小、防护措施少、机动性强,在机动车上行驶极易发生交通事故,交警部门先前也采用劝导、处罚等方式引导电动自行车不在机动车道上行驶,但收效不大,尤其是在上下班高峰期,面对蜂拥而至的电动车大军,交警管理起来也颇为头痛;另外对于行人随意闯红灯行为,目前还停留在批评教育阶段,难以对违法者形成震慑。肇庆交警试行的发朋友圈认错“集赞免罚”,就是在端州区范围内,若行人闯红灯、乱穿马路,非机动车不按车道行驶、违规载人等部分交通违法行为被交警查获后,违法者可以将自己交通违法的时间、地点和行为发到朋友圈,保证以后不再违法,当事人集够20个赞后可离开现场。笔者认为这种处罚方式好就好在既能使当事人深刻认识到自己违法行为,真诚地自我反省,从此遵章守规;更能提醒自己周围的朋友以此为戒,做一名文明的交通参与者。从而借助朋友圈强大的传播力,一传十,十传百,在社会上凝聚摒弃交通陋习,大兴文明之风的强大合力。

据悉,目前在端州区发朋友圈认错“集赞免罚”并不是肇庆交警强制处罚手段。对于行人闯红灯、乱穿马路,非机动车不按车道行驶、违规载人等部分交通违法行为,当事人还可3选1接受处罚。当事人如果不愿意采用集赞的方式,还可以选择担任交通志愿者维持交通秩序15分钟或者依法接受相应处罚。但笔者以为就这三种处罚方式来看,发朋友圈认错“集赞免罚”堪称亮点,或更易为交通违法者接受,因为这种方式既能对违法当事人进行警示,也是一种扩大宣传教育的有效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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