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集贸市场实行“场长制”街道(镇)负责人任“场长”,目前端州高要鼎湖已确定名单
西江日报讯(记者 杨丽娟) 近日,记者从市农贸(集贸)市场提升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从这个月开始,肇庆市(农贸)集贸市场实行“场长制”管理,场长由该市场所在街道或镇政府负责人担任,做到“一场一长”。目前,端州、高要和鼎湖已经选定“场长”名单并上报。
该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市政府关于“研究建立市场‘场长制’,形成长效工作机制”的工作要求,为全面强化肇庆市农贸(集贸)市场及周边经营环境管理,提升文明诚信经营水平,确保肇庆市农贸(集贸)市场创文取得实效。结合端州、鼎湖和高要及市物业总站所辖农贸(集贸)市场实际,制定了《肇庆市农贸(集贸)市场管理“场长制”实施方案》。
根据农贸(集贸)市场的实际,设“总场长”和“场长”两个级别,总场长分别由市政府和三个区的分管领导和市物业总站主要领导担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场长由该市场所在街道或镇政府负责人担任,做到“一场一长”,责任到人,实行场长制负责制。副场长则根据所辖范围大小设定人数,协助场长管理。
“场长主要是负责牵头统筹、协调、督促农贸(集贸)市场创文相关职能责任单位,按照创文要求做好相关工作。”该负责人告诉记者,市场实行“场长制”,如同河流实行“河长制”,通过责任负责制,形成常态化的长效工作机制。
该负责人表示,每个区可以根据自己特点落实“场长制”,如端州区选出32个场长,除了把20个民营市场和6个国营市场纳入管理外,还将5个疏导区1个华英新街纳入管理;高要区选出37个场长,涵盖街道及乡镇市场;鼎湖区选出16个市场,涵盖街道及乡镇市场。
“通过落实‘场长制’,形成市场管理的长效机制,把肇庆市市场办成‘卫生干净、管理有序、诚信经营’的标准化市场,不断提升市场规范化管理水平,为肇庆市创文作贡献。”该负责人对记者说道。
▲实行“场长制”后,市场管理更规范。 西江日报记者 杨丽娟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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