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开县纪委监委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置问题正“歪树” 拔“烂树” 护“森林”

西江日报 2019-05-30 01:06

西江日报讯(通讯员 黎虹 记者 王永强) 记者昨日从封开县获悉,该县纪委监委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置党员干部中发现的问题,不仅实现了“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常态化、制度化,而且取得了优异的成绩。今年1至4月,封开县共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置82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处置66人次,占比81%;第二种形态处置13人次,占比16%;第三种形态处置1人次,占比1%;第四种形态处置2人次,占比2%。

今年以来,封开县纪委监委整合6个纪检监察监督审查室、10个派驻机构、16个乡镇纪委资源、3个片区协作组(全县划分3个片区协作组,1个派驻纪检组负责归口乡镇的监督指导),构建了涵盖各乡镇、各领域、各部门的三维监督体系,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将党规党纪的提醒、劝诫和惩处覆盖到全体党员,最大限度地正“歪树”、拔“烂树”、护“森林”。

该县纪委监委立足于早、着眼于小,突出第一种形态运用,实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常态化、制度化。通过谈心谈话、一把手约谈、提醒谈话、廉政约谈、谈话提醒、约谈函询等方式,对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及时纠正,有效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小错误铸成大错误。

据统计,仅今年以来就开展提醒谈话354人次,约谈函询1人次,诫勉谈话2人次,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典型案例1期2件2人。

同时,坚持有责必问、失责必究,把问责作为践行“四种形态”的重要抓手,对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的,严肃追究责任。坚持“一案双查”,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公开通报、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倒逼责任落实,使问责形成制度、成为常态,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党员干部和单位将追究责任,并全县通报,提高震慑力。

此外,该县还坚持把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行动、惩治基层腐败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坚决查处涉黑涉恶“保护伞”,紧盯“微权力”、亮剑“微腐败”,对违纪违法犯罪的党员干部,严格依纪依规进行立案调查,持续发挥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高强震慑力。

截至目前,全县共排查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154条,立案57件57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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