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家机构将试点“网约护士” 为出院患者或特殊人群提供护理服务 基本医疗服务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广州日报 2019-05-22 08:52

广州日报讯(全媒体记者汪万里)手机下单,“网约护士”就会上门服务。在东莞,“网约护士”很快将成为现实。昨日下午,记者从东莞市卫生健康局获悉,目前东莞已经选定了15家医院、两家社卫中心作为试点,试点医疗机构在6月底前将完成前期工作。从7月份开始,市民或许就可以“网约护士”了。

6月底前完成岗前培训

作为“互联网+护理服务”的试点省份,今年4月《广东省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正式发布,确定粤港澳大湾区内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中山、东莞、惠州、江门和肇庆9市作为试点地区,确定了第一批43项“互联网+护理服务”项目,明确规定服务项目中的基本医疗服务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试点时间至今年12月。

东莞市卫生健康局、东莞市医疗保障局、东莞市市场监管局随即联合制定了东莞的“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互联网+护理服务”主要是指符合要求的医疗机构(含多机构执业备案)派出在本机构注册的护士,依托互联网等网络信息技术,以“线上申请、线下服务”的模式为主,为出院患者或者罹患疾病且行动不便等特殊人群提供的护理服务。

东莞的方案指定了15家医院和两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作为“互联网+护理服务”的试点医疗机构。试点医院包括东莞市人民医院、东莞市中医院、东莞市妇幼保健院、东莞市第三人民医院、东莞市第五人民医院、麻涌医院、厚街医院、樟木头医院、茶山医院、道滘医院、虎门医院、凤岗医院、东华医院、康华医院、常安医院。试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包括石碣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大朗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东莞要求各试点医疗机构在6月底前,按照省和市的方案制定试点实施方案,完成互联网信息技术平台开发、护士的岗前培训等。

部分项目收费市场调节

然而,记者了解到,“网约护士”不是谁都能约。方案规定,在试点医疗机构半径15公里范围内,出院后的患者,高龄或失能或半失能老人,康复期患者、终末期患者和慢性病患者等行动不便的人群,母婴人群,其他有居家护理需求的特殊病患人群才能享受这项服务。

在“网约护士”可提供的服务项目方面,各试点医疗机构依据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确定的第一批43项“互联网+护理服务”项目服务内容,结合自身服务能力,从中遴选本机构可提供的服务项目实施。

在收费方面,方案明确属基本医疗服务的,按基本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执行,并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对竞争较充分、个性化需求较强的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试点期间的费用标准可综合考虑交通成本、时间成本、护士劳务技术价位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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