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居民电价本月起实行夏季标准

西江日报 2019-05-16 01:08

西江日报讯(记者 赖小琴 通讯员 林佩燕) 随着高温天气的到来,不少居民家中已进入了“空调模式”,耗电量不断上升。记者昨日从南方电网广东肇庆供电局了解到,本月起至10月份,居民电价实施夏季标准,用电量越少,电费越便宜。

根据广东省物价部门文件《关于广东省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2012〕135号),广东城乡居民每月用电量分为三档,电价实行分档递增,并划分为夏季标准(5月—10月)及非夏季标准(1月—4月、11月—12月)。

结合肇庆电价,夏季标准的三个档次分别为:第一档(0—260度),电价为0.6808元/度;第二档(261—600度),电价为0.7308元/度;第三档(601度及以上),电价为0.9808元/度。即若同一位居民家中6月份生活用电量为260度,总电费为260×0.6808=177.008元;7月份其生活用电量为560度,总电费则为260×0.6808+(560-260)×0.7308=396.25元。

肇庆供电局提醒,居民夏季要合理用电、节约用电。在夏季用电高峰时段,不要同时使用大功率电器,避免造成超负荷用电引起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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