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摩事故占全市交通事故过半肇庆市已印发方案集中整治摩托车及电动自行车

西江日报 2019-05-13 16:47

西江日报讯 (记者 吴威豪) 近日,肇庆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全市集中整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各成员单位制定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以有效遏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多发态势,进一步加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秩序管理。

据统计,2016至2018年,全市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6153起、死亡1218人、受伤6383人,其中涉及摩托车的交通事故共3628起、死亡637人、受伤4208人,占比分别为58.96%、52.30%、65.92%。三年来,全市摩托车保有量由2016年的81.73万辆下降至2018年的68.74万辆,但是涉摩托车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占比仍处高位。

端州、广宁、德庆和高要是肇庆市涉摩托车事故量较多的县(市、区),三年总数为2317起,占比63.86%。事故的主要违法行为是无证驾驶、未按规定让行、未按规定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醉酒驾驶以及违法变更车道。其中,未按规定让行、醉驾等违法行为导致的摩托车事故占比上升。

为此,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决定从4月11日起至9月30日,在全市开展为期半年的集中整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安全专项行动。在走访摸排全面掌握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基础信息后,联合多部门开展执法统一行动,将每周五定为全市集中整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统一行动日,各地每周再自行开展至少1次多部门参与的区域联合整治统一行动。

《方案》要求,划分重点地区、重点违法行为、重点时段、重点道路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其中重点违法行为是不戴安全头盔、无牌无证、超员、酒驾醉驾、逆向行驶等5类,力争实现“两降、两升”目标,即涉及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下降10%以上,查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同比上升15%以上,确保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文明意识明显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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