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停温馨提示单”释放人文关怀□ 特约评论员 知新
“我在接受教育的同时,感受到了肇庆交警的温暖。他们这种执法方式值得鼓励和宣扬。”近日,本报报料热线13929865022接到中山市小榄镇居民黄先生打来的电话。他前段时间在端州区违停,肇庆交警给他寄去一封警告教育通知书。像黄先生这样的情况,仅去年肇庆市交警就发出13万次(张)“温馨提示”,让交通违法者在教育中感受到肇庆市文明、柔性的执法。(3月20日《西江日报》)
以往“罚你没商量”的交警部门一反常态开出“温馨提示单”,这种人性化的执法新举措,确实让人眼前一亮。
对违停要严管重罚,这在很多城市成为了一条治理经验。毕竟,开车遵章守纪是最基本的交通素养,容不得半点情面和“招呼”。于是,不管大小交通违法行为通通“罚单伺候”,交通执法甚至演变成纯粹的处罚,处罚又异化为纯粹的“罚款”。
需要指出的是,处罚不是目的,而是手段。交通执法并非越严厉越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观察肇庆交警的“违停温馨提示单”,面向的是较轻微的交通违法行为,一方面口头警告也是一种执法行为,并不是非要违法者缴纳真金白银才算是处罚;另一方面,对司机进行告诫和提醒,体现了执法的人文关怀和服务意识。这种充满善意的执法,既不失程序上的威严,也不疏人性中的本真,兼顾了法与情。
执法不是“执罚”,惩罚也不是万能的,最好的执法在于“刚柔并济”——弱化曾备受诟病的“执罚经济”,强化教育、引导和感化,这正是“违停温馨提示单”的可贵之处。从当事人和社会反响来看,赢得的是感动,收获的是和谐,其效果并不比单纯开罚单要差。更重要的是,这种交管创新极大地改善了警民关系,对缓解社会矛盾也是大有裨益的。
随之而来的问题是,“违停温馨提示单”会不会纵容司机违法?从报道上看,除“温馨提示单”外,交警对违停的现场执法还有“警告单”和“违法停车告知单”,并实行违停信息大数据管理。说到底,就是要将违停处罚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一方面要进一步细化执行规则,并与上位法有效衔接,使“乱罚”和“免罚”更合理、更科学、更有权威性;另一方面要将“柔性执法”纳入个人征信体系管理,切实防止人性化执法变成“人情化”甚至“关系化”执法,真正树立“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的权威与严肃。
一言以蔽之,厉行法治与柔性执法并不是一对矛盾。“违停温馨提示单”划出法治界线和人文底线,只要双方多一点换位思考,多一份信任包容,执法的初心就能得到共同的呵护,并彰显出“越是人性的法律越容易让人心生敬畏”的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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