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大意掉陷阱 消委会依法敢维权肇庆市2018年十大消费维权案例节选分析

西江日报 2019-03-15 01:45

西江日报讯(记者 夏紫怡) 记者昨天从市市场监管局、市消委会获悉,肇庆市2018年十大消费维权案例已向公众公布,其中涉及保健品、地产、装修、预付款消费等领域,记者节选其中一些典型案例,希望消费者在消费的时候举一反三,擦亮眼睛,勇于维权。

夸大疗效虚假宣传

【案情简介】

2018年3月4日,消费者成女士听信朋友介绍,在端州区康鑫理疗馆购买了价值26400元灵芝孢子粉胶囊、人参乳清蛋白粉等“保健品”和其他产品。成女士使用相关产品后,发现并无产品描述上所宣传的提高免疫力、治理心肺疾病等药用效果,认为自己受到了欺骗,随即找到该理疗馆,要求退货退款,却被以产品已被开封使用为由遭到拒绝。

【处理过程及结果】

接到投诉后,端州区消委会立即展开调查。调查中发现在销售过程中,销售人员夸大宣传产品的“神奇”疗效,并且宣称购买产品还能带来“丰厚”收益。消委会工作人员严肃指出,理疗馆存在营销、宣传方面的问题,摆事实、讲法律,理疗馆答应退货退款。5月9日,成女士将剩余的产品退回该理疗馆,并收到21826元退款。

购房定金退还难

【案情简介】

消费者钟女士在中介公司人员的陪同下,于2018年4月21日来到肇庆市巨恒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参观样板房,期间看中了该楼盘的某单元商品房。因钟女士已达到退休年龄,不符合单独购买商品房的贷款申请条件,经销售人员建议,钟女士以其和其儿子共同名义与开发商签订了《认购书》,并同时缴纳5万元人民币作为购房定金。由于钟女士签订《认购书》时,其儿子并不在现场,钟女士也没有儿子的代理授权委托,《认购书》上只能由钟女士一人签名(没有其儿子的亲笔签名)。随后其儿子知道此事后明确表示不会购买该商品房,加上清楚钟女士自身没有单独购房的能力,便立即让钟女士与开发商联系,多次要求开发商退回定金但遭到拒绝。

【处理过程及结果】

接到投诉后,端州区消委会立即进行调查了解。从调查来看,钟女士上述情况属实。随后消委会工作人员联系到开发商,向其耐心阐述事实、讲解法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规定,由于该《认购书》未得到钟女士儿子的确认而未能依法成立,且钟女士在得知儿子不同意认购商品房后,已向开发商及时告知没有造成损失,开发商应当退还钟女士定金。但开发商态度强硬,不同意调解,说绝无可能退回定金,并抛出想退定金法庭见之类十分狂妄的话。

因开发商拒绝调解,消委会工作人员即时向钟女士提供法律援助,引导钟女士收集相关证据材料,支持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最终人民法院判决该开发商返还钟女士5万元定金。

摄影店关门预付款难退

【案情简介】

2018年10月至12月,广宁县消委会共收到105宗关于广宁县南街镇咔嘟比儿童摄影店关门停业未为预付款消费者提供摄影服务的投诉,涉及金额共计58226元。

经查,广宁县南街镇咔嘟比儿童摄影店在收取消费者预付款后中途易主,继而关门停止营业,经营者失联。

由于投诉人数较多,广宁县消委会立即将该线索报告给县市场监管局,由县市场监管局对商家这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依法立案调查。

【处理过程及结果】

经县市场监管局调查发现,该店经营者游健在2017年10月25日领取营业执照后以收取预付款的方式提供摄影、照片冲印服务,经营至2018年6月30日时将该店转让给陆安斜、蔡元军二人经营,转让协议中包含了预先付款还未获得服务的客户。二人以同样方式经营至2018年8月22日时又将该店转让给第三任经营者梁锐斌,梁锐斌以相同方式经营至2018年9月初,突然带走贵重的摄影器材,关闭店铺失联。期间,此三任经营者均以“广宁县南街镇咔嘟比儿童摄影店”的名义对外经营。

2018年12月24日,经县消委会与广宁县南街镇咔嘟比儿童摄影店经营场所物业管理公司联系,广宁县恒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决定联系律师就此事件组织投诉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最后共有53名投诉人同意提起诉讼。

经广宁县人民法院前期调解,目前已有32名投诉人获得退款,剩余20名未能退款的诉讼案件于2019年2月26日下午开庭审理。县消委会将继续关注下一步动态。

美容院办会员卡陷阱重重

【案情简介】

诉求人与其同伴于2018年8月12日下午15时左右,通过四会市美丽传奇美容院的销售人员派发宣传单,销售人员要求诉求人为其店铺进行投票,随后便到店填写资料。填写完毕,店员便要求诉求人躺在床上进行皮肤测试,在做皮肤测试期间不断地强迫诉求人办理美容护理卡。最终,诉求人与其同伴被迫一起办理了美容卡,共价值6530元。事后诉求人认为该店涉嫌强迫消费,投诉到四会市消委会,希望能协助调解退款。

【处理过程及结果】

接诉后,四会市消委会高度重视该投诉,经过研究分析,转局执法大队核查该店是否存在涉黑涉恶行为后,再组织双方到消委会进行调解会,经消委会向经营者方宣传《消保法》中经营者的义务,使经营者意识到自身的错误。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经营方共退回5300元给诉求人,诉求人表示满意处理结果。

网上购买巨额金条难收货

【案情简介】

申诉人陈先生于2018年3月20日在唯品会网站上购买了一批价值80万余元金条,但却迟迟未收到货物,也无法查询到订单的物流信息,由于商品价值较大,陈先生心急如焚,便抱着试试的心态致电肇庆高新区消委会要求协助解决。

【处理过程及结果】

2018年3月29日,肇庆高新区消委会接到消费者反映的情况后,立即联系该电商平台了解具体情况,并积极与电商进行沟通,最终陈先生于4月1日顺利收到了该批货物,并表示非常满意高新区消委会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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