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委巡察组向社会公开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反馈情况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安排,市委派出3个专项巡察组于2018年11月至12月对鼎湖、高要、四会、广宁、德庆、封开、怀集等7个县(市、区)扶贫领域开展专项巡察。日前,各专项巡察组已向被巡察县(市、区)反馈巡察情况。按照巡察公开工作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巡察反馈情况。
市委扶贫领域专项巡察组认为,被巡察县(市、区)党委政府能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加强组织领导,抓好责任落实,各项扶贫工作有序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同时,巡察中也发现了一些突出问题:
鼎湖区: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有所弱化,脱贫质量不高,个别基层党支部软弱涣散。
对扶贫领域各类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个别部门重视不够,同类问题仍然存在。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有所弱化,对扶贫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及时、不深入,应对乏力;部分干部对脱贫攻坚工作认识不到位;执行“两不愁、三保障”政策不到位,脱贫标准把关不严,脱贫质量不高,兜底政策落实不精准;部分单位担当精神不足,办事拖拉卸责,脱贫攻坚缺乏合力;产业扶贫项目少、推进慢、收益低;在领导干部遍访、贫困户就业培训等方面存在形式主义;贫困户收入缺乏佐证材料,存在数字脱贫的风险;扶志扶智工作重视不够,激发贫困人员内生动力不足;一些影响群众生活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个别基层党支部软弱涣散,农村财务管理制度不完善。
高要区:“四个意识”不够强,脱贫攻坚责任担当不够,政策宣传不够深入,工作作风不够严和实。
对上一轮市委专项巡察发现问题整改责任落实不到位,有的问题整改“走过场”。抓扶贫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镇级纪委主动监督不够,个别区直帮扶部门履职尽责不到位;党建促扶贫工作不够深入,部分村支部书记带富能力不够强;扶贫工作资料现补现填缺真实性。谋划帮扶项目不够精准,有的扶贫项目效益较差;扶贫资金监管有漏洞,有的项目资金存在安全、流失风险。
四会市: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部分镇街党委和部门对扶贫工作不够重视。
对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任务艰巨性认识不足,落实主体责任不够到位,落实扶贫政策存在滞后的情况;部分镇街党委和职能部门、垂直管理单位政治站位不够高,对扶贫工作不够重视;工作作风不够扎实,有的镇街编造扶贫工作资料应付巡察;扶贫产业项目与全域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没有做到同谋划同部署;扶贫资金安排不及时,监督检查不到位,审核把关不够严,存在滞留和超范围使用的情况;不注重扶志扶智,技能培训和技术指导不够,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不足,部分贫困户存在“等、靠、要”思想;新农村建设资金审核把关不严、拨付率较低。
广宁县:脱贫攻坚的责任意识不够强,政策落实不够到位,存在违规使用扶贫开发资金情况。
对上轮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反馈的部分问题仍未整改到位。落实扶贫攻坚战略部署主体责任意识不够强,执行县领导班子成员挂钩联系制度不严格,扶贫工作机构建设重视不够,脱贫攻坚责任和压力传导不到位,镇党委政府抓脱贫攻坚力度不够强、联系帮扶不到位;工作作风不够扎实,部门执行力不够强;义务教育和助学政策宣传执行不到位不严谨,执行助力残疾人脱贫政策滞后,扶贫小额信贷助脱贫成效不明显,扶贫与扶志扶智结合不够紧密,有的贫困家庭“等、靠、要”思想比较严重,就业创业率和技能培训率较低;产业项目缺乏监督机制,存在违规使用扶贫开发资金的情况,镇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现象时有发生;新农村建设存在工程质量监管不到位情况。
德庆县: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压得不实,脱贫攻坚工作仍存在形式主义,产业扶贫决策不够科学。
对上一轮市委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党建引领作用弱化,村级党组织政治引领和服务功能亟待加强,抓党建促村集体经济发展缺乏有力抓手;产业扶贫决策欠科学性,不注重建立扶贫长效机制,有的扶贫项目效益较差;个别领导干部入户访贫存在形式主义;镇级纪委主动监督力度不足,扶贫资金使用管理不够规范,对新农村建设资金使用监管不严,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仍有发生。
封开县:基层党委和职能部门对中央脱贫攻坚的重大决策部署重视不够,落实有偏差。
对上一轮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反馈的部分问题仍未整改到位。责任传导不到位,基层党委和职能部门对中央脱贫攻坚的重大决策部署重视不够,落实有偏差;有的部门对扶贫工作统筹和管理滞后,镇村扶贫开发项目存在效益差和资金风险高的情况;落实扶贫政策未达到要求,适龄贫困人口教育保障、安全饮用水、危房改造、就业帮扶、村级卫生站建设、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等方面还有差距;有的产业扶贫项目资金使用管理不符合政策规定,存在廉政风险;自营自建项目缺乏监管,难以实现稳定脱贫和扭转从“输血型”项目向“造血型”项目转变的状况;扶志扶智不够重视,产业发展与新农村建设缺乏统筹协调推进。
怀集县:精准扶贫工作存在形式主义,帮扶措施造血功能不足,新农村建设质量不高。
对扶贫领域的各类监督检查,个别单位整改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改不扎实、不彻底。脱贫攻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精准扶贫工作存在形式主义;工作作风不实,相关政策落实不精准;职能部门发挥作用不充分,脱贫攻坚缺乏合力,个别主管部门不担当、不作为;部分扶贫项目不安全、效益不理想;扶志扶智工作不到位,帮扶措施造血功能不足。新农村建设推进慢、质量不高;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扶贫领域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仍然突出。
各专项巡察组还发现扶贫领域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转有关部门处理。
针对存在问题,巡察组提出以下建议:一是强化政治担当,层层压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建立责任体系,明确细化各项工作各个环节的具体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二是举一反三,全面排查。通过自查自纠与督导检查、全面排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切实抓好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坚决防止数字脱贫、虚假脱贫问题发生。三是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建立快速应对和动态监管机制。集中精力研究产业扶贫、就业扶贫、金融扶贫等造血政策措施,确保扶贫政策和扶贫项目资金惠及困难群众,积极引导贫困户自力更生、自主脱贫。四是强化日常监督,严肃责任追究。进一步加强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对脱贫攻坚问题频发、突出问题整治不力、责任处理不到位的,必须严肃问责。
中共肇庆市委巡察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3月15日
新闻推荐
幼小衔接不能毕其功于一役 专访肇庆学院附属中学小学部主任梁昭妍
记者:什么时候开始着手准备幼小衔接?梁昭妍:幼小衔接不是一个能够临时突击的过程,而是需要从幼儿园大班阶段开始,一直持续到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