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服刑人员盼回老家团圆 司法所人性化管理助其如愿

中山日报 2019-02-15 02:53

本报讯(记者 张房耿 通讯员 陈娟)社区服刑人员的行动区域依法受到限制,那么户籍在外地的人春节能获批回老家团圆吗?记者昨日从市司法局了解到,通过人性化管理,一批平时服从管理、表现良好的社区服刑人员获得了批准。

李某在中山工作多年,经营花木场,2017年1月因行贿罪被判处缓刑,在西区接受社区矫正。李某已经一年没回家,春节前极其思念远在肇庆老家年迈的父母、劳碌的妻子、年幼的孩子。1月30日,李某怀着忐忑的心情向西区司法所提出了春节期间请假回家探望双方父母、家人的申请。

西区司法所协同驻点司法社工对李某进行调查评估,了解到李某自社区矫正以来认罪态度好,认真遵守各项管理规定,积极参加司法所组织的教育矫正活动,表现良好。

西区司法所贯彻“以人为本、宽严相济”政策,给予社区服刑人员人文关怀,为促进社区服刑人员悔过自新、回归家庭、感恩社会,经研究决定予以准假。

司法所工作人员按照相关程序为李某办理了请假手续,并向他告知了注意事项。2月5日,李某踏上了回家路。请假期间,李某按规定每天汇报行踪,几天后按期返回,并及时到西区司法所销假。

“非常感谢司法所让我回家过了个团圆年,今后一定好好接受改造,认真工作,遵纪守法,顺利度过缓刑考验期,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李某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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