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失驾驶发生事故司机身亡 法官倾力调解家属获赔13万

茂名日报 2018-11-22 07:46

法治聚焦

受雇司机在运输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司机身亡,谁该为他的损害结果担责?日前,信宜法院成功地调结了一起雇工受损赔偿纠纷,经法官悉心调解,司机家属获得赔偿13万元。

2016年10月,广西籍农民工郭某被车主林某雇请,受指派从事重型厢式货车运输工作。去年12月,林某指派郭某驾车运柑桔,由肇庆市德庆县往湛江方向行驶。该车途经信宜境某路段时,已是凌晨3点。货车在公路急转弯时,由于速度太快而失控,与相对方向由陈某驾驶的搭载乘客余某、余某强的摩托车相撞。车祸造成郭某和摩托车乘客余某、余某强当场死亡、陈某受重伤、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

由于郭某家中上有年迈的父母,下有妻儿,而郭某的猝然去世,也使其家中失去了顶梁柱。为了保障家庭生活,郭某的家人多次找雇主林某请求损害赔偿,但均遭拒绝。无奈之下,郭某的父母郭某海、余某梅一纸诉状将林某诉至信宜法院,要求赔偿其儿子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等损失共计17万元。

林某则向法院辩称:郭某在从事运输工作过程中过失驾驶,导致事故损害结果的发生,应该郭某自身承担全部责任。自己已向其家属履行了补偿义务,所以要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信宜法院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考虑到本案的处理效果及实际履行等因素,开庭前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双方各执己见,加上原告方情绪激动致使争执不休,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案件进入审理阶段,法官仔细审阅了双方提供的证据,聆听当事人的陈述及出庭证人证言,找准本案症结,重新整理了工作思路及调解方案。

休庭后,法官通过当面沟通和电话联络的方式耐心地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并数次驱车去被告家中分别做调解工作。法官在充分释明相关法律法规的同时,多次耐心细致地对双方进行思想疏导工作,引导其换位思考,互谅互让,经法官循循引导,双方的分歧逐渐缩小,争议焦点集中于责任比例的分配上。

为了妥善解决纠纷,法官马上召集双方及其亲友进行面对面沟通,反复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最终双方签订了赔偿协议书:由被告林某一次性赔偿原告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合计13万元。达成协议后,法官主动督促被告如期履行了义务。

通讯员陈严 记者陈牧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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