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用房被变卖 好景楼业主猝不及防开发商称拥有产权,建议业委会租用或另设物业用房
西江日报讯(记者 吴威豪)10月29日,端州区西江北路好景楼小区的业主拨打本报报料热线13929865022称,其使用20多年的物业用房突然被告知已私有化,对方还请来施工人员意图清拆改造。记者于是前往了解。
当天上午,记者来到好景楼小区采访,看到该小区物业用房玻璃门已被拆掉,室内摆放有砖块和泥沙。业主曹女士介绍,10月24日,一名李姓人员带领施工人员一边堆放砖块泥沙,一边破坏门面、墙面,直到业主报警后警察到场才停止施工。
据了解,好景楼小区建于1996年,开发商为肇庆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2008年5月,该开发商旗下物业公司肇庆市建庆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撤场,把原来的物业用房包括办公室1间、保安室1间、厨房1间,建筑面积共19平方米,暂时提供给该小区业主委员会使用。这些场所均由柴房改造而成。业主曹女士认为,这些是小区的配套物业,如果要变卖,应该提前公示,并需要得到大部分业主同意。
对此,记者采访了肇庆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该公司负责人提出,开发商建设好景楼小区时,没有建设物业用房,当时也没有相关物业配套用房的规定政策。为便于管理,开发商改造了4间柴房当物业用房,权属归开发商。“企业转制后,该物业用房确权为私有资产,因此我们有权买卖。两年前,我们向部分业主提出过回收买卖该物业,可是无人问津。如今,我们已把该物业卖给李先生。”该负责人建议,小区业主委员会可以向李先生租赁原有物业用房,或者另外找地方设置物业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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