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被拘留后终忏悔

西江日报 2018-10-30 04:38

西江日报讯(记者 肖桂芳 通讯员 梁月婷 裴惠华) 近日,怀集法院执结了一宗被执行人有钱却拒不履行的案件,严厉打击了“老赖”的嚣张气焰,维护司法权威。

2013年10月10日,梁某和肖某、唐某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怀集县支行(以下简称怀集邮政储蓄银行)签订一份《小额贷款联保协议书》,约定由上述3人成立联保小组,并自愿为其3人中任何一人向怀集邮政储蓄银行的借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同时,3人分别向银行借款5万元。

借款逾期后,3人未能偿还借款本息,银行依法向怀集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怀集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决梁某、肖某和唐某对15万借款及利息互相负连带清偿责任。由于梁某和肖某、唐某未履行判决的付款义务,怀集邮政储蓄银行依法申请执行。怀集法院依法对梁某和肖某、唐某的银行存款、房地产、车辆登记及工商登记情况进行调查,均无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将“四查”情况通报申请执行人后,案件暂作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处理。

然而,执行法官并没有放弃,一直在留意他们的财产去向。一天,怀集邮政储蓄银行的委托代理人找到了承办法官,提供了梁某的财产线索。案件恢复执行后,执行干警一刻也没有耽搁,立即组织执行人员、法警于今年5月16日到梁某所经营的家具店寻找,并进行搜查。

在执行现场,执行人员向梁某宣读了搜查令,梁某情绪激动,多次意图阻碍执行人员搜查。鉴于梁某态度蛮横、拒不配合执行。怀集法院执行人员将他带回法院进行思想教育和释法工作。

在法院临时羁押室,梁某毫不理会执行法官的释法工作,对抗拒执行行为也没有一丁点悔意,更没有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谩骂、攻击、威吓执行人员。

法院决定对梁某司法拘留十五天。不料,梁某在法警押着其离开临时羁押室上警车的间隙,突然用头撞击办案柜,企图用自残胁迫执行人员。

在看守所的第二天,经过执行法官的耐心释法和管教人员的教育,梁某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写下了检讨书,为自己鲁莽行为而对执行人员的辱骂和威胁表达歉意。

5月17日,梁某的家属根据他的要求,将他本人以及由他担保的肖某、唐某拖欠的银行借款本息近15万多元全部偿还给银行。

鉴于梁某还清了欠款,并向执行法院表示深刻忏悔,认错态度诚恳,在司法拘留3天后,怀集法院提前解除了对他的司法拘留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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