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全面启动退役军人信息采集工作
西江日报讯(记者 陈明红 通讯员 罗敬盛) 近日,肇庆市民政局、中共肇庆市委组织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的公告》,全面启动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计划今年12月20日前完成。
据了解,信息采集对象主要包括以下十二类人员: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军队无军籍离休退休退职职工;复员军人;退伍红军老战士,包括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残疾军人;享受国家抚恤的伤残民兵民工;烈士遗属,包括烈士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包括因公牺牲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病故军人遗属,包括病故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现役军人家属,包括现役军人的父母、配偶和子女等。其中,采集对象既包括已享受抚恤优待待遇的对象,也包括未享受抚恤优待待遇的对象;采集工作既要丰富完善已有对象信息,又要调查核实新增对象信息,力争做到全覆盖。
据悉,信息采集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落实,以采集对象户籍所在地申报采集为基本原则。此次信息采集工作自即日起开始,至2018年12月20日前完成,信息采集标准时点截至2018年10月1日,之后新增加或注销的采集对象,可随时采集更新,建立定期更新长效机制。
新闻推荐
西江日报讯(实习生伍菁记者伍欣琦)10月26日,肇庆市举办南方号交流营“肇庆矩阵”暨肇庆市政务新媒体联盟专业技能培训班,邀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