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集检察院办理“捕诉合一”首案 维护被侵犯未成年人 合法权益
西江日报讯(记者 潘粤华 通讯员 程玉婵) 10月23日,由怀集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陈某某涉嫌猥亵儿童罪一案,在怀集县人民法院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该院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据了解,这是该院推行“捕诉合一”办案工作机制后提起公诉的第一案。
不久前,一位年轻母亲为她5岁的女儿拨通了怀集县人民检察院小未工作室热线。伴随着声声焦急、愤怒的控诉,一起恶劣的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刑事犯罪案件慢慢浮出了水面。
该案引起了怀集县人民检察院的高度重视。在该院试行“捕诉合一”办案工作机制的情况下,该院督促当地派出所对该案及时刑事立案,并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和帮助侦查机关有效收集、固定证据。在这次庭审中,该院检察长周雄与辩护律师就争议焦点展开了法庭辩论。在充分的证据下,被告人陈某某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据了解,“捕诉合一”办案机制是指由检察院同一承办人全面履行刑事案件的适时介入、审查逮捕、延长羁押期限审查、审查起诉、诉讼监督等办案工作,以充分整合刑事检察权,全面发挥监督实效。该案从决定逮捕到决定起诉,仅用了两个星期,凸显了“捕诉合一”办案模式的效率性优势,有效地避免了重复阅卷、重复审查的工作。
据悉,在办案过程中,该院还全面践行未成年人保护制度,通过聘请心理咨询师为受害者进行心理测评和疏导,发挥司法救助作用,为被害人家庭排忧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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