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供电局调整抄表缴费周期12月起每月一次

西江日报 2018-10-21 12:43

西江日报讯(记者 刘亮) 10月19日,记者从南方电网广东肇庆供电局获悉,12月1日起,肇庆供电局的所有用电客户的抄表和缴费周期将统一调整为每月一次。

据悉,12月1日开始,所有用电客户统一调整为每月抄表,不再分单、双月抄表(每两个月抄一次表)。每月20日前为正常缴费周期,每月21日零点开始,肇庆供电局依法对未缴清电费的客户计收电费违约金;对经催缴仍未结清欠费的客户,将依法停止供电,恶意欠费行为将纳入征信记录。

该局建议广大客户优先采用银行代扣方式缴纳电费,也可选择微信、支付宝、自助缴费终端、便民缴费点等方式缴费。为方便及时获知每月电费信息、停电信息等,未定制短信服务或联络手机有变更的用电客户,可以到供电营业厅、致电客户经理或95598定制短信服务或变更联络手机,免费享受快捷优质的用电短信提醒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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