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加强商业办公类建设项目管理严控相关项目居住空间配套 层高大于4.2米或按1.5倍计算面积
西江日报讯(记者 陈洁) 近日,记者从市城乡规划局了解到,为进一步规范对肇庆市商业、办公建设项目的管理,肇庆市目前已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办公类建设项目管理的通知》,并已开始征求意见。根据相关内容,肇庆市拟严控相关项目居住空间的配套,并收紧建筑净高要求,若层高大于4.2米,小于等于5米,其计容面积按该层建筑面积的1.5倍计算。
《通知》(征求意见稿)强调了商业、办公建筑应按公共建筑进行设计,明确商业、办公建筑(酒店客房除外)平面布局不得采用住宅、公寓套形式设计,卫生间、茶水间、各类管井、风井等应集中设置,并且须明确标注使用功能。若因功能需要,单栋(座)建筑同一楼层内,设有套内专用卫生间和茶水间的办公用房总建筑面积不得超过该楼层建筑面积的三分之一。
《通知》(征求意见稿)加强了对建筑层高的限制,要求建筑三层以上(含三层)层高一般在3.5米以下并符合最少净高要求,若层高大于4.2米,小于等于5米,其计容面积按该层建筑面积的1.5倍计算。若特殊功能要求超过5米的,需提供相关依据进行论证。 同时,建筑物内部提倡大空间开放式设计,单个空间建筑面积小于200平方米的层高不应超过4.2米(有特殊功能要求空间除外)。
基于上述管理要求的改变,《通知》(征求意见稿)表示,已出让未审批的商业、办公项目确因产业发展等需配套居住功能进行设计的,须按程序先向市政府申请,经批准后方可配套居住功能(公寓),并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对规划用途为商业、办公的项目,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不得以任何方式宣传房屋可以用于居住。对虚假宣传的开发企业,停止办理项目后续手续。对违规代理商业、办公类建筑销售或者虚假宣传商业、办公类建筑居住用途的中介机构,依法注销机构备案。
《通知》(征求意见稿)的征集意见时间为即日起至2018年10月26日,详情可登录市城乡规划局网站进行了解。
新闻推荐
西江日报讯(记者刘浩辉)10月12日,肇庆市新能源汽车产业联盟对接活动暨高峰论坛在肇庆高新区举行,启动了新能源汽车产业联盟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