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全面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工作
西江日报讯 (记者 袁绫) 昨日,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肇庆市正对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市县两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尽量简化证明事项,避免重复证明,切实让群众少跑路,推动政府职能转变。
据了解,本次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工作,也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粤府办〔2018〕29号)要求。按照《通知》要求,将全面清理肇庆市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证明事项,由市直各部门、各单位(含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委托行使行政职权的组织)牵头梳理本系统(含所属的公用事业单位、服务机构)实施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证明事项,本着尽可能取消的原则,分别提出取消或保留的建议。
而本次清理工作最大的亮点,就是全面取消市政府规章、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自行设定的证明事项和市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自行设定的证明事项,对于没有法律法规依据自行设定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该项工作将于今年12月底前全部完成并在市政府网站上公布清理结果。与此同时,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肇庆新区管委会、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管委会也将参照省、市的做法和有关时限要求,全面清理本级政府及部门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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