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湖法院公开宣判一宗“拒执罪”案件法槌敲碎“老赖”侥幸梦
西江日报记者 肖桂芳
通讯员 梁月婷 王婉懿
肇庆男子陈某发生交通事故,被法院判令须赔付蒲某的医疗费等。陈某虽然有固定收入,却拒绝履行赔偿义务,被法院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后,依然拒不履行义务,成为“老赖”。难道一直赖着,法院就拿他没辙了?
近日,鼎湖法院公开宣判了这宗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正义的法槌落下,敲碎了陈某的侥幸梦。
发生交通事故被依法判赔
2016年5月,鼎湖法院依法对被告人陈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作出生效判决,判令陈某向蒲某支付截至2016年3月28日的医疗费127008.32元。
2016年12月,蒲某再次向鼎湖法院起诉,要求被告人陈某赔偿后续医疗费及残疾赔偿金等损失。鼎湖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判令陈某向蒲某支付损失851686.57元。
陈某对该判决不服,上诉至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年5月,肇庆中院依法作出二审判决,判令陈某向蒲某赔偿685568.97元。
被采取强制措施仍拒不赔偿
然而,判决生效后,陈某未按判决履行义务,蒲某无奈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鼎湖法院干警多次与陈某、蒲某联系,试图使双方达成和解,但未果。因此,鼎湖法院依法向陈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传票、财产令等法律文书。
经调查得知,陈某在外打工,有固定收入,除此之外,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虽然有固定收入,但陈某始终拒绝履行义务,在限期内亦拒不向法院报告财产情况。在法院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后,其仍拒不执行生效判决确定的赔偿义务。
终获有期徒刑后悔已晚
2017年11月,鼎湖法院将该案材料移送肇庆市公安局鼎湖分局。
今年4月,鼎湖公安分局依法对陈某进行刑事拘留,查明事实后于5月依法将其逮捕,并将卷宗材料移送鼎湖区检察院。鼎湖区检察院依法向鼎湖法院提起公诉。
被告人陈某在羁押期间,其家属与蒲某达成了和解协议,家属代其一次性赔偿蒲某23万元,得到了蒲某的谅解。庭审中,被告人陈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供认不讳。
近日,鼎湖区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被告人陈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宣判后,被告人陈某表示不上诉。他说:“都怪自己法律意识淡薄,我还以为这样没什么大不了,不知道这样就是犯罪,现在后悔也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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