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会重拳出击强力扫黑铁腕惩恶
西江日报讯 (记者 肖桂芳 通讯员 林东狄) 记者昨日从四会市获悉,自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以来,四会市高度重视迅速行动,不等不靠、主动作为,突出问题导向,紧跟全省“六个走在前列,六个决不允许”的步伐,重拳出击、强力扫黑、铁腕惩恶,接连抓获一批涉恶在逃人员。
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四会强化精准打击,由四会市公安局刑侦大队牵头,抽调优势警力组成打击专班,通过缜密侦查,精确出击,转战多地,接连抓获潘某泉、刘某升等一批涉恶在逃人员。
经查,四会市人潘某泉、刘某升于2002年加入四会市“龙兴社”黑社会性质组织,并参与一系列违法犯罪行为,与组织成员寻衅滋事、欺压群众,称霸一方,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2005年2月,“龙兴社”头目被杀死后,其他成员相继落网,潘某泉、刘某升趁机离开四会,被公安机关列为网上追逃人员。2017年10月,四会市公安民警在珠海、清远警方的配合下,将潘某泉、刘某升追缉归案。
四会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潘某泉、刘某升无视国家法律,参加黑社会组织“龙兴社”,在“龙兴社”骨干分子的指挥下,故意伤害他人,致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依法应数罪并罚。
四会法院判决:潘某泉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刘某升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
四会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反黑中队民警梁灏熙说:“‘龙兴社\’是典型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对社会产生极大危害。追缉‘龙兴社\’涉恶在逃人员,是四会坚决落实党中央扫黑除恶精神的体现,我们用实际战果来回应群众的期待。”
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以来,四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保障人民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强化部署推进,强化依法办案,强化精准打击,强化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强化日常防范,强化扫黑除恶斗争成果的展示,各有关部门协调联动滚动排查,深挖细查,积极排查12类重点黑恶类犯罪案件线索,打击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鼓励群众踊跃举报,推动形成人人支持、人人自觉参与的良好局面。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四会党委政府扫黑除恶的坚定决心和必胜信心,看得到扫黑除恶工作的巨大成效,体会身边切切实实的变化,使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接下来,四会公安机关将继续重点打击各类涉黑恶犯罪,做到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此外,还会继续加大宣传工作,充分发动群众,净化社会风气;继续加大对线索的摸排力度,打早打小,除恶务尽;将联合有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将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结合互动,坚决防止黑恶势力染指党的基层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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