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已完成8项惠民实事困难群众救助帮扶为重点
西江日报讯 (记者 陈洁) 根据《2018年市政府重点工作实施方案》,肇庆市共明确了43项具体的惠民实事事项。记者了解到,截至目前,已有8项完成年度任务,其中,困难群众的救助、帮扶为重点。
8项已完成年度任务,分别是:由肇庆新区管委会牵头负责的“完成肇庆新区体育中心建设”,市教育局牵头负责的“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学校教师生活补助标准从每月人均不低于900元提高到不低于1000元”、“义务教育寄宿制公办学校公用经费补助标准从每生每年250元提高到300元”和“完成肇庆中学、市工业贸易学校省运会比赛场馆建设”,市民政局牵头负责的“孤儿集中供养标准提高到1800元/人/月以上,分散供养标准提高到1000元/人/月以上”、“城乡低保对象政策范围内基本医疗救助比例不低于80%,建档立卡贫困对象政策范围内基本医疗救助比例不低于80%”和“加大对贫困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的帮扶力度,将残疾人生活津贴和重残护理补贴标准分别从1800元/年和2400元/年提高到2000元/年和2700元/年”。
其中,根据《肇庆市民政局 肇庆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的通知》,将端州区、鼎湖区、高要区、四会市、肇庆高新区集中供养孤儿养育标准提高到1800元/人月,分散供养孤儿养育标准提高到1282元/人月;广宁县、德庆县、封开县、怀集县集中供养孤儿养育标准提高到1800元/人月,分散供养孤儿养育标准提高到1000元/人月。明确从2018年1月1日起,各地按新养育标准执行。目前各地已按新标准执行。
根据市政府通报, “建成乡镇干部周转房2511套并交付使用”事项中,鼎湖区、封开县和怀集县的工程项目进度相对缓慢,其余事项正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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