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宁法院执结两起恢复原状纠纷案
据介绍,南街镇红星社区居委会复兴一村、复兴二村、复兴五村、许屋村与罗某等七人因道路土地权属问题产生纠纷,涉事的四村将罗某等七人日常出入并有合法使用权的道路挖烂损坏,不让通行。
纠纷诉至广宁法院,经依法审理,判决复兴一村、复兴二村、复兴五村、许屋村要在限期内对涉案损坏道路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但上述四村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规定的义务,罗某等七人申请了强制执行。经法院多次发出执行通知和做思想工作,上述被执行人仍不履行自行排除妨碍的义务,广宁法院决定强制执行。
6月26日,执行人员到达现场后迅速拉起警戒线,封锁现场,隔离围观群众。施工人员进入现场使用钩机等机械工具很快就排除了涉案土地上的障碍物,恢复了道路并铺好了混凝土路面。
据了解,在执行现场有上百名群众围观,期间有数名人员闯入封锁现场对抗执行,经警告无效并在得到执行指挥中心同意的指示后,现场执行人员当即对为首的3人实施了司法拘留,同时也对其他拒不配合和企图阻挠的人员给予严厉警告,执行案件圆满执结。
此外,广宁法院还于6月22日执结一起“因纠纷故意堆放垃圾、淤泥”案件。当事人何某河、何某洪、何某明本是一家,被执行人何某河、何某洪与申请执行人河某明因父辈置换屋地的问题产生纠纷,出于报复何某河和何某洪将垃圾、淤泥堆放到何某明合法使用的土地上,阻挠何某明拆旧建新。经法院多次发出执行通知和做思想工作,两被执行人何某河、何某洪仍不自觉履行义务,广宁法院遂决定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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