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收到88件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案件立行立改查处“小散乱污”
西江日报讯 (记者 陈洁) 截至6月20日,肇庆市收到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第1-15批案件,共88件。目前,88件案件均已完成交办,其中9宗已办结。
88件案件中,9件为跨区合办案件,涉及四会、肇庆高新区合办6件,高要、广宁、鼎湖合办1件,高要、德庆合办1件,端州和鼎湖合办1件;其他案件涉及端州区14件、鼎湖区6件、高要区20件、四会市19件、广宁县6件、德庆县1件、封开县3件、怀集县3件、肇庆高新区7件。重点案件16宗。按污染类型来看,仅涉大气的37件,仅涉水的8件,仅涉噪音的1件,仅涉土壤的3件,仅涉生态的2件,涉大气和生态的1件,涉大气和水的9件,涉大气和土壤的4件,涉大气和噪声的8件,涉大气和其他污染的1件,涉水和土壤的2件,涉大气、水和土壤的2件,涉大气、水和噪音的2件,涉大气、水和其他污染的1件,涉大气、水、土壤和生态的1件,其他污染的6件。
肇庆市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坚持立行立改,查处了一批“小散乱污”问题。6月17日,肇庆市收到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案件。群众投诉,四会市大沙镇马房开发区黄涛学校对面有一排简易厂房,污染问题较突出。四会市迅速调查,发现该排厂房共6家,包括塑料厂、陶瓷原料厂、铁器作坊、五金经营部等,现场生产环境脏乱,无治理设施或治理设施简陋,属于典型的“小散乱污”问题。经查,该厂房用地违法。6月18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四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撤销相关厂企的营业执照。四会市环保局撤销塑料厂及陶瓷原料厂的排污许可证。
群众举报,鼎湖区莲花镇321国道旁有一家无牌无证的塑料厂。鼎湖区协调联络组案件组于当日到现场查处,发现现场为一铁皮搭建的工棚,里面堆放着旧塑料,只有一台简陋的破碎机器,无环保手续。目前相关负责人已清运堆放的塑料,鼎湖区将于近日拆除该铁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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