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城镇 悉心调解化土地纠纷
近日,廉江市石城镇梁某与城南街道周某、石岭镇钟某某三人在石城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下握手言和,终结了一宗因土地界至争议和人身损害补偿的纠纷。
2018年农历正月,石城镇梁某某与其表弟周某、姐夫钟某某砍断其村一条种植多年的油加利木并打木桩,并拟使用该木周围的地块。同村的梁某得知后,认为梁某某占用了其土地,带人到现场与梁某某一方争论,后发生肢体冲突,冲突中周某、钟某某被梁某一方打伤。事后,周某、钟某某经法医鉴定为轻伤一级,并由派出所立案处理。
梁某某与同村梁某因土地使用界至及医疗费补偿问题协商不下,于2019年11月6日向石城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石城司法所、石城镇综治办、石城派出所组成工作组,于2019年进行了五次调解,终因双方协商标的差距较大未能达成协议,于2019年12月16日暂时终结调解。
调解暂时终结后,为彻底化解该宗纠纷,避免矛盾进一步升级,石城司法所工作人员联合派出所多次联系双方当事人做思想工作。经过一年多的不懈努力,2021年2月22日,双方当事人同意再调解处理,于当天达成调解协议并履行完毕,梁某一次性补偿30万元给周某和钟某某,周某和钟某某向梁某出具了谅解书。至此,在石城司法所、石城镇综治办、石城派出所的共同努力下,该宗涉及土地界至争议和人身损害补偿的纠纷在历时一年多的不懈调解下终于案结事了。
林达琳李燕文陈志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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