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联合开展近岸海域污染防治行动 8月下旬行动集中在珠江口海域

南方日报 2020-08-26 21:36

南方日报讯(记者/张子俊通讯员/粤环宣)25日上午,由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组织,省海洋综合执法总队、广东海事局、广东海警局等联合开展的2020年广东近岸海域污染防治联合行动在广州南沙启动。此次行动将持续5个月,分三个片区,摸清全省重点海域污染情况,并严厉打击海洋环境污染等行为。

近年来,广东全力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降低河流污染物入海量,强化海上污染治理管控,近岸海域水环境质量总体处于良好状态。2016年—2019年,广东近岸海域优良水质面积比例分别为85.2%、81.5%、79.3%、87.2%,平均为83.3%;今年上半年的监测结果显示,广东省近岸海域优良面积比例达到90.0%,处于五年来最好状况。

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修复任务日益艰巨。其中,珠江口、汕头港、湛江港等河口海域和局部海湾仍然存在水质超标情况。

据介绍,本次联合行动以改善广东省近岸海域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以近岸海域水质达标攻坚为主要任务。将开展52个国考点位监测,掌握海域水环境质量状况,摸清海域污染的主要来源,梳理重点管控目标和重点查处对象,加强重点海域污染排查。

同时对入海排污加强监管,对主要入海排污口进行执法检查,严厉查处非法设置和违法排放污染物入海排污口,并依法进行清理整治。

另外,将对涉海工程建设项目严格监管,重点查处围填海、港口码头建设、疏浚工程、采砂等工程建设项目未开展海洋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开工建设、不按要求落实环保措施等违法行为。

同时严厉查处违法倾倒废弃物行为,加强对陆上建筑渣土淤泥、工业废弃物海上运输活动监督检查,从严打击生活垃圾海上处置违法行为,对海漂垃圾进行监视监控,发现异常及时溯源排查。并严格管控船舶污染物排放,防范石油类等危险品船舶运输发生海上污染事故。

此次行动将持续开展至12月31日,其中省级行动分三个片区实施。粤中片区以珠江口海域为重点,于8月下旬开展;粤东片区以汕头港海域为重点,计划10月中旬开展。而此前南方日报、南方+客户端《南方曝光台》栏目曝光的湛江吴川对虾养殖废水污染问题所在的粤西片区,则将以湛江港海域为重点,计划11月上旬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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