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湖长+检察长”显成效 一份检察建议取缔非法炼油厂
本报讯(记者曹龙彬通讯员湛检宣)日前,雷州市检察院向相关部门发出一份检察建议,使得相关部门快速取缔一非法旧轮胎炼油厂,赢得当地群众的好评。
为深入贯彻湛江市检察院与湛江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印发的《关于建立“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指导意见》,7月14日,雷州市检察院与雷州市河长办联合开展河湖污染源检查活动。在巡查雷州市唐家镇黎家水库时,发现该水库北边350米处有一炼油厂,占地面积约10亩。该厂主要进行旧轮胎炼油加工,生产工艺、设备落后,污染严重,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属于禁止建设的“十五小”企业之一。
在巡查当天,雷州市检察院立即启动公益诉讼程序,在深入调查取证的基础上,分别向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雷州市自然资源局、唐家镇政府发出检察建议,督促上述单位履行职责,依法查处取缔位于唐家镇黎家水库旁的废旧轮胎炼油厂。
7月15日,收到检察建议书的单位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唐家镇政府组织相关职能部门30多人,现场开展执法行动,对该非法企业进行了全面拆除。该厂从巡查被发现到被拆除,仅仅用了一天时间,整治力度之大,行动之快,效果之好,得到当地群众的赞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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